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富平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于惩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全县人民、造福于百姓群众。
一、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宣传教育的始终,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我们注重发挥各类载体的作用,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一是文艺送廉。在电力、教育、国税等系统举办了反腐倡廉形势报告12场次,参与人数30万余人;在淡村镇瓦窑村、地税局等30 余家单位发放廉政教育书籍刊物13500余本,向全县干部群众普及党风廉政知识;在淡村镇、王寮镇、县老城举办了3场廉政文化演出,观看的干部群众达5万余人(次);与文体局联合,组织排演了《好心人》廉政文艺节目,荣获市级二等奖。二是文化养廉。通过发放廉政工作宣传手册、开辟廉政文化墙、书写廉政标语警句、征集廉政格言、发送廉政短信、赠送廉政桌鉴、设立《廉政剧场》等多种形式,打造廉政文化宣传阵地;投资10余万元,在石川河大桥和西禹路高速出口,设置了160幅廉政灯箱和8块长15米、宽4.5米的巨型廉政公益广告牌,使广大干部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三是训诫督廉。立足源头治腐,狠抓基层延伸,采取“三结合”、“三贴近”的方式,不断规范和完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近年来,全县各级共警示训诫党员干部255人,其中警示提醒172 人,诫勉督导29人,训诫纠错54人,有效防止了少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教育、挽救和保护了一批党员干部 。
二、坚持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防治腐败建立健全制度是关键。近年来,我们富平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方面,制定了《富平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廉的通知》,已组织了3批25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方面,制定了《富平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全县334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50余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56个,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40余件,对310件重要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方面,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和时限,对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体缺失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方面,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目前,已对5批5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方面,制定了《富平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了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30余起,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落实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方面,制定了《富平县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办法》,将全县24个镇(管区)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分别举行了成立仪式,组织查办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落实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方面,制定了《关于建立乡镇“廉政灶”工作的通知》,规定因公来客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吃份饭或工作套餐,目前24个镇(管区)“廉政灶”已全部建立,投入资金60.68万元,接待人数1639人次,节约资金10.7万余元。
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监督检查的出发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强化监督是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防止群众的利益受损。围绕“掌好权”,对事关全县的重大决策,均邀请专家论证,广泛征询意见,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进行全程监督;由县级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干部、分头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围绕“管好钱”,在资金监控上,实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对1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进行了一次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村财务整顿专项治理活动,强化了财务管理纪律。围绕“用好人”,把廉政建设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条件,对拟提拔对象由县纪委单独进行廉政考察,对廉政考察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使用;落实已经出台的《乡镇部门后备领导干部推荐办法》、《县委全委会票决乡镇部门正职实施办法》,后备干部全部由基层推荐,所有正职一律实行票决,部分正职实行公开招聘;丰富干部选拔内容,继续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对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不和睦邻里的人坚决不用。围绕“办好事”,落实县委《关于解决民生问题评价评议的办法》,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评议,形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及县委办、政府办督查室“两督查”的监督工作格局。近年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深入到审计、财政、卫生、城建、土地等部门,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调研;同时坚持每年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大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及时反馈相关情况;聘请了19名有监督能力、敢于监督的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汇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县纪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四、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任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直是我们纠风工作的重心。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一是严把收费关。每学期开学初,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电视台成立检查组,对各校开学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严把经费保障关。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多次的专项检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收费行为,已清退乱收费40余万元,17名当事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方面,先后深入150余家医院、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行医80户,超范围执业30户,依法取缔21户,关停42户。全县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1500余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69%,直接让利于患者30余万元。治理公路“三乱”方面,我们大胆创新,将GPS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于全县涉路部门的执法车辆,纠风办设立信息监控平台,实现了纵横监管涉路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和执法行为。近年来,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公路“三乱”107起,上路明察暗访70余次,发出GPS纠风警报60起,查处公路“三乱”问题38起,处理相关责任人20余人,有效地遏制了县域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这一创新,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荣获“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一等奖”,在全市予以推广。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网上评议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活动,网民点击率达43万人次,收到意见建议200余条;走访调研企业200余家,确定了128家企业减负监测点,发放入企检查登记表128份;先后深入中冶陕压、陕焦公司、龙钢富轧等25个重点工业项目工地,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销售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执行执法单位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受理执法单位入企检查备案15起,最大限度地控制执法单位入企检查的个数和次数。
五、坚持把查处侵农害农的案件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分子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惩治和预防腐败,又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震慑力。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5件(次),初核各类案件线索400余起,立案390件,结案 3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重点查处的案件有:原市人大代表、白庙乡原乡长周某贪污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案;原安监局副局长王某受贿案;县国土局留古镇土地所所长王某非法买卖土地案。这些大要案的成功查处,对腐败分子产生了很大的震慑力,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