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在于各级干部,广大干部能否勇于在加快工作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其关键在于各级干部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群众观;能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四严格一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
一.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民政工作有效落实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一项战略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民政局党组坚持以树立良好的干部作风影响和带动全市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讲话精神的同时,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初步取得了成效。
(一)以学教活动为载体,在思想上强化作风建设意识。
理论是前进的灯塔,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认识愈到位,思想愈深刻,行为愈自觉。为使干部作风建设有扎实的思想基础,我局先后开展了“三个学习”、“四个教育”活动。
“三个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相继组织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支部的专题学习,纪检组长做了《如何看待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的专题报告。同时,局党组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争创一流民政”主题学习实践活动。二是开展重温党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把学党章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教活动结合起来,采取讲党课、讲廉政课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党章,创先进,争一流”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三是学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七十二个不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改造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树立文明新风,以模范的行为和良好的形象,带动党风、政风和行风的发展。
“四个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通过谈学习体会和讲授作风建设专题党课,组织观看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展览等方式,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进行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三是进行典型示范教育。总结和宣传身边典型,积极组织学习大荔安仁敬老院院长温妍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组织观看《郭明义》《第一书记》等先进人物的电影、录像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公仆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路之殇》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廉政勤政意识。四是进行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以“牢记两个务必、永葆政治本色”为主题,组织机关党员去渭华起义纪念馆、航天测控装备博物馆参观学习,同时组织机关干部重温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两个务必”,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反思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与党员标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机制上促进作风效能建设。
制度建设是作风建设的保证。我局从四个方面健全和完善42项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
一是制定了工作目标考评制度。成立了渭南市民政局绩效考评办公室,制定了《渭南市民政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目标管理,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二是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了《渭南市民政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内容、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坚持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风、政风和业务工作“同步抓”。三是实施了领导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了《渭南市民政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现重新竞争上岗。四是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渭南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渭南市民政局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规定》、编辑《渭南市民政局机关制度汇编》,对机关公务招待、印章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项制度进行规范。
(三)以广泛监督为手段,在服务上提升民政部门新形象。
监督是对制度的落实和对行为的规范。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我局注重从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采取七种形式保证监督,使我局党风、政风、行风有了明显改变,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了《渭南市民政局政务公开规则》,把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抚恤优待、退休安置、救灾救济等项工作的政策规定、职责范围、 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要件等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市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相关媒体公开我局监督投诉电子邮箱和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市民的投诉由监察室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建立了渭南民政网站,即将开通 “2338233”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在开展利民、便民服务的同时设置了投诉功能。局领导定期接听电话,听取市民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与省政府纠风办和市政府纠风办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人民群众的投诉和意见,提高了投诉、调查、反馈的工作时效,降低了工作成本,扩大了监督渠道。五是制定印发了《渭南市民政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渭南市民政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六是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中、离任审计;对有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实行重点审计,有效规范了领导者的行为,信访举报明显下降。七是实行《渭南市民政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接待群众的上访和投诉,及时督办解决问题。已调查处理了40余件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有效实现了领导监督。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民政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政府社会保障、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能,承担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和人民群众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加强民政反腐倡廉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从组织领导、学习教育、建章立制等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体系。
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民政工作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遵循,有效开展预防和惩治腐败,建立健全完善的廉政体系,推进民生事业科学发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统揽驾驭全局的能力,谋划创新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以铁的政治纪律、严格的组织纪律,规范的经济工作纪律,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揽驾驭全局工作。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统揽全局的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明确到人到岗,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既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又履行好廉政建设责任。年初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年中进行考评,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切实加大责任制落实督查力度,以是否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否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衡量工作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以推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事业为总纲,促进婚登、优抚、救助、城乡低保、殡葬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以期取得政风廉洁,社会和谐,人民安居,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谋划工作创新,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民生事业的工作实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出的新要求,新期盼,局党组制定季度学习交流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网络学习等方式,到6月底和12月底,各进行一次总结,交流经验,开拓视野,汲取智慧,为创新工作思路积累丰富的理论知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核心精神,在广大干部中进行廉洁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制定较为严密的约束纪律、考核机制、奖惩细则,细化监管环节,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科室负责人参与“会审会”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召开4次涉及低保、优抚、婚登、救助等方面“会审会”,收到较好效果。此措施的有效实施,从源头上起到预防作用,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管机制。
三是强调“落实”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关注民生,改善和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抓落实是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同步推进的需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有关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各项惠民政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人民群众,是我们事业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则。按照省委抓落实的要求,开展对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能为监督重点,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督导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网络,扩大监督范围;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各项政策、措施面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直面办理程序,消除心理抵触;推广回头看,查漏补缺机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推行绩效考评和行政问责机制,处理失职、渎职问题,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加强行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否做好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是检验民政工作群众基础,群众意见和社会效果的唯一标准。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经验,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增进群众信任上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总书记高瞻远瞩,为我们指出民政工作的前进方向,就是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态度,扎扎实实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中锤炼作风,杜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8月份,局党组配合市纠风办开展“阳光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党的政策,回答群众疑问,反馈民情民意,整改自身问题,既提高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责任感,使命感,搭建起群众了解民政信息的平台,又融洽了干群关系。
积极开展“认责承诺”活动,将民政系统工作承诺公之于众,置于群众的千睛万目之下,自身加压,自行助力,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监督员,认真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维护了民政声誉,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在民主评议中取得好成绩。
完善接访登记制度,把上访群众视为家人,群众来信当成家书,群众的事看做家事,群众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以解决问题作为践行科学发展的标尺,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用无可争议的事实,做廉洁的表率,清正的排头兵。
(三)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权力监控取得重要进展 。
民政专项资金合法有效使用,体现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
照《陕西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各类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发放、检查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专项资金合理、合法、民主、高效运行使用。一是坚持集体领导,抓好决策规范。落实“会审会”制度和“科室会议纪要”制度,对重大资金分配进行集体协商,民主决策,入档备查,杜绝领导干部弄权于资金分配。二是规范资金发放链,公开权力限度,重点环节置于集体领导,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之下,以合法的程序,合理的渠道,简洁的过程,实现专项资金发放使用“链不断,权不乱,钱不散”的目标。三是抓实行政问责,进行资金审计,追究违规责任,对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争取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四)突出专项治理,扩大整体预防效果。
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坚持“会审会”原则,对婚登事项中“搭车收费”,殡葬管理“以罚代化”,城乡低保“优亲厚友”,冒领优抚金等问题实行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追究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虚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保护举报人隐私;与纪检监察机关合作,把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录》作为教育素材,融入日常教育;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教育,采取一切有利的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思想等情况建立其台账式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责任,扩大整体预防效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总体看,我局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民政社会救助能力和保障民生能力需提升。
二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还需加强。
三是民政窗口单位形象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范。
四、对策和思路
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为此,全市民政系统必须围绕民政工作和事业发展,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和谐民政建设。
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励,绷紧反腐倡廉弦。
二是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从工作制度着手,健全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高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着力从服务宗旨着手,捕捉民生热点,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瞄准民生焦点,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把脉民生难点,不断完善救助制度,凝智聚力提升民政社会救助能力和保障民生能力。
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管好各类民政资金和项目。民政资金和项目是加强监管的重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民政资金是“高压线”,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碰不得贪不得的。为此,应着力加强“四项监管”,确保“两个安全”。即加强低保和救助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优抚安置资金的监管;确保把每一笔民政资金都安全、规范、高效地用到民政事业发展最急需的地方,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
四是要加强以依法行政和岗位廉政教育为核心,以增强法治观念为中心的法治民政建设,提高民政队伍执政能力,提升民政工作服务水平,展现良好窗口形象,优化发展环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实行廉政承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牢记以民为本的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创新理念、责任理念、法纪理念,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渭南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