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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关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问题的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28 15:05
    随着近几年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临渭区作为中心城市的发展速度也进入了快车道,尤其是作为第三产业的城市服务业发展迅速。经统计,目前我区共有企业11219户,其中国有及集体企业153户,民营及其他企业11066户。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清理整治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职工群众的拥护和肯定。但也要看到,当前在职工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我区社会平安稳定,影响我区跨越发展的顺利进行,影响我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当前存在的影响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

  同全国各地一样,随着企业改制进入尾声及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临渭区民营经济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用工形式多样化、复杂化。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逐步暴露,劳资矛盾已进入多发期、易发期。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状况相对比较好,职工队伍也比较稳定。但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企业,在普通职工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在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和部分困难企业困难职工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来看,当前影响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和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集中反映在职工经济权益和劳动权益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投诉逐年递增。一些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一些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个别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强令职工超负荷加班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相当一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政策、特别是产期生育保险待遇,个别企业还存在着违法使用童工和收取押金现象。一些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紧张,劳动争议、侵权案件日益增多。仅2011年,职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劳动争议案件达32件,其中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件,比上年增长了四倍;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维权案件168件,其中立案受理79件,处理群体突发事件6起,涉及劳动者300余人,讨回拖欠工资及押金220万元。

  国有企业长期临时工养老保险,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养老待遇落实过程中引起的矛盾增多。2009年起我区逐步解决了部分国有企业长期临时工养老保险,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一些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长期临时工及超过参保年龄的长临工多次上访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城镇集体企业等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因缺乏原始档案材料无法享受参保也不断上访。这些矛盾都需要妥善解决。

  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工伤事故仍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砖厂、建筑工地,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劳动安全条件较差,职工缺乏安全培训,防范措施不够到位,职工伤亡事故仍有发生。多数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导致职工追索工伤补偿的劳动争议案件多发。

  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继续抓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我们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开展再就业培训、完善再就业服务政策、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相对稳定、支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建好创业型城市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并健全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注重兼顾困难职工的经济利益,要进一步关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继续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尽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力度。要贯彻执行好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案件处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监察力量,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每年要组织开展两到三次以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待遇、落实劳动安全措施为重点,以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的执法监察行动和快办案、办好案的劳动仲裁案件处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要注意把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一并考虑,使他们能够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正得到实惠。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做好超龄人员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上访,确保稳定。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要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及时淘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断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搞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职工中的优秀分子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服务行业文明和非公企业创新等劳动竞赛,深入开展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提升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作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市场化促进再就业服务机制,调动广大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积极性,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的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领导机构,研究解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工会源头参与渠道。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也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我们要切实把维护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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