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纪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市纪委
2014年7月14日
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的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根据省纪委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严明党的纪律、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力度为着力点,积极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思想受到触动警醒、灵魂受到震撼洗礼,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教育方式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工作,重点采取以下形式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1.通过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或印发党内案件通报;对严重的“四风”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定期不定通报查办案件情况。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和党报,及时转载、曝光“四风”方面的案件,揭露和鞭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在市纪委西岳清风网“曝光台”专栏及时公布查办案件重要信息。凡各县(市、区)纪委查办并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须在发布前同时报市纪委西岳清风网,确保市县两级纪委网站同步刊登。
2.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召开发案地方或单位、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同时,要着重从思想根源、教育监督、制度机制等方面分析原因及其危害,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提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水平。
3.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人员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各县(市、区)纪委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每年要结合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开展庭审教育,用发生在本地、本部门活生生的案例,直观、生动地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4.借助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看守所、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听取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5.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原因,找出其规律性特点,总结经验教训,重申纪律要求,使党员干部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选取公开剖析的案件,在新闻媒体重点栏目和重点新闻网站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报道。
6.利用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把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时间节点作为进行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做到警钟长鸣、招呼常打,袖子常拉,防微杜渐。通过定期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或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方式,加强任前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前,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推荐警示教育资料等形式,提醒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带头廉洁自律;要按照《渭南市党员干部关爱约谈的实施意见》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预警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形式,及时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警示教育。
7.通过反面典型资料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警示教育图片展、读忏悔录、定期向领导干部编发典型案例资料等方式,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震撼力和警示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对近年来发生在本地、本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和整理,编印典型案例剖析读本,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市纪委编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制作了警示教育片《不揣腰包的腐败》。各县(市、区)纪委也要结合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件,组织力量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以案说纪,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8.结合岗位实际运用情景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认真落实《渭南市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岗位实际,对本岗位发生的典型案列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运用警示教育方式深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有效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
2.突出重点,全员覆盖。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管人、管钱、管事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同时抓好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并延伸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延伸到社区、街道、厂矿、校园、乡村等,实现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全覆盖,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3.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要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报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效和好的做法,要通过新闻报道、评论等多种形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勇于创新,务求实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要与全面落实《渭南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和《渭南市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相结合,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督查,促进落实。要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加强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促其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信息要及时报市纪委宣教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