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干警廉洁从警,大荔县检察院坚持每年由检察长与每个干警和家庭签订《干警家庭廉洁自律承诺责任书》,通过制定的七项要求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即:不打探案情;不私自接待案件当事人或亲属、委托代理人,拒收任何礼品和钱物;不为当事人说情或找门路、介绍关系、询问案情;不利用干警职务或工作之便,为亲属和好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不在发案单位办私事;不把个人开支的费用拿到发案单位报销;不赌博、不嫖娼、不吸毒、不酗酒;不观看、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不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或可能影响公务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场所的娱乐活动。同时,要求干警家属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劝解、制止,做好拒腐防变的屏障,并及时向院领导反映,共同采取措施,教育挽救干警。此项工作对广大干警和家属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多年来,全院干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反腐家庭防线,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大荔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