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五字法”促进农村廉政教育不断深化 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总体部署,制定教育工作计划,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普及性。针对村级换届后一些村干部党纪政纪知识匮乏的问题,该县会同县委组织部、农工部、党校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讲解纪律条规,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近1000人接受了教育。同时,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读本》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简明读本》下发到各乡镇、村,为农村干部自我教育提供教材依据。二是“新”,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时效性。在该县淡村镇瓦窑村举办了廉政文化进农村启动仪式,为农村干部群众赠送书画作品350余幅;在留古镇惠刘村、张桥镇巨贤村和淡村镇瓦窑村等3处建起了融幽默性和严肃性于一体的“廉政文化墙”,内含廉政警句和反腐漫画120余个;向各乡镇、村配发了《心碑》和《嬗变的人生》等典型教育片;通过移动通讯系统等,向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农村“两委”干部发送了廉政短信。三是“实”,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该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与农村基层廉政教育相结合,使警示训诫的触角延伸到村组。对乡(镇)机关、村组干部中出现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问题的,由乡镇纪委实施警示训诫;对下属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干部中出现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问题的,由部门纪委(纪检组)实施警示训诫。2007年,警示训诫党员干部34人,其中警示提醒14人,诫勉督导5人,责令纠错 15人。四是“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制度性。该县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开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在2007年4月份和6月份分别由县乡两级对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两委会的负责人、基层站所的负责人、纪检委员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共培训基层干部1300余人(次)。同时,还建立严格的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经常化纪律培训,县委党校举办农村干部纪律教育培训班,集中学习有关党纪条规,提高了农村干部知纪守法的自觉性。五是“渗”,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融入性。该县在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廉政教育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牌500余个,各种标语、横幅800余幅;在“心系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3件;筹集各类资金720万元,改建、扩建、新建村室活动场所253个,基本满足了村干部办公、党员活动、群众培训的需要,同时也为宣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固定阵地;设立固定的公益广告牌6个,在农村营造了廉荣贪耻、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 (富平县纪委 雷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