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颁布实施,在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高明镇纪委在学习中,一致认为“六条严格,十八个不准”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指南,是纪检监察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的具体要求,严格遵守规定内容,是学习、工作、生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结合学习活动做到三点:一是广泛宣传规定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把纪检监察干部24小时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领导集体;二是制作悬挂宣传牌,作为“座右铭”,时时刻刻警示提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渭南市《党员干部关爱约谈活动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相结合,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精心筹划安排部署2014年新篇章。(大荔县高明镇纪委书记 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