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澄城县召开这次现场会,目的在于使大家在观摩中受到启发,在对比中拓宽视野,在思考中探索创新,以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下面,我就今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在工作定位上,要认识到位
中、省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继于去年9月18日、10月28日下发了文件,省上也于去年11月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至目前已近大半年时间。总体上看,我市各各县(市、区)均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意见或方案,也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提出了措施,开展了一些专题活动。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二是工作进展不均衡,县(市、区)之间、乡镇之间、基层站所之间、行政村之间都存在不平衡的问题;三是工作亮点不明显,还没有形成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局面。可以说,目前我们的整体工作明显滞后,尚处于起步阶段。究其原因,从主观上看,一是“不愿抓”,重视程度不够,对搞好这项工作缺乏清醒的认识;二是“不会抓”,虽然各县(市、区)制定了实施办法,但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较强的措施,也没有选准载体,很好地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三是“不真抓”甚至“应付抓”,产生为检查而检查的形式主义观念。
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中、省、市的文件已经讲得很充分、很到位,我就不再重复。我个人理解,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是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没有广大农村基层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这是发展的“基石”,只有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才有整个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体现,是关乎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面。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这项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当然,抓好这项工作,必须思路明晰,点子清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绝不能搞“单打一”,就党风廉政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是要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借鉴近年来基层组织建设的鲜活经验和现有物质基础开展工作;三是要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按照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四是要与文化“三下乡”和廉政文化进农村相结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五是要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做到了这“五个结合”,廉政建设才有依托,才有活力,才有生命力。
二、在工作部署上,要突出重点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量大面宽,任务繁重,必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具体内容上,要按照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体现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个方面的要求;在工作落实上,我觉得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第一,班子建设是基础。没有一个好班子,要想干成任何事情都是不可能的;第二,制度落实是关键。廉政制度建立的再多、再好、再完善,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第三,惠民政策是重点。这是以民为本、关乎民生的重要体现;第四,公开民主是保证。这是强化群众监督、规范基层权力的重要举措;第五,经济发展是核心。经济不发展,一切都是空谈。廉政建设的成效也必须体现在经济发展上。
今年,要按照省纪委要求,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也就是“1246”的任务:
一项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讲党课、编写简易读本等形式,在6月底前完成对农村两委会负责人、乡镇站所负责人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培训。其中乡镇基层站所干部由其主管部门制定计划,进行教育培训。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强这方面的督促检查。
两项清理:一是清理农村财务,主要是清理账外小金库、白条收支和农村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清理,切实落实好“村财民理乡监管”(力争6月底前全部推行)和“乡财乡用县监管”两项制度;二是清理农村信访积案,主要是清理近年来实名访信件的处理情况,特别是群访、缠访、越级访等问题的解决情况。这里指的是“大信访”,不单是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信访件。
四个公开:关于乡镇政务公开、村组村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中、省、市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已有比较明确的要求,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细化分解,抓好落实。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开展多年,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重点要做到“四抓”:一是抓推广。要确保各个乡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全面推行四公开,消灭“死角”。二是抓重点。①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抓公开。如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情况。②围绕民主决策抓公开。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执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③围绕监督制约抓公开。包括证照办理、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的评定,具体工作的标准、依据、事由、结果等。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涉农价格以及水、气、电、路、电视等部门和行业的收费情况。④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抓公开。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及财务收支、重大款项的调拨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资金、涉农政策资金的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征用土地、折迁补偿等情况。三是抓规范。要规范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范围和时间,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公开过程中存在的“四重四轻”现象,即重形式轻内容、重收入轻支出、重结果轻程序、重一时轻平时,切实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临时事务立即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做到“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就解决什么”。四是抓质询。要探索建立相应的质询制度,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六个落实:一是“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二是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的落实,三是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落实,四是粮种直补、综合直补等各项补贴资金的落实,五是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的落实,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落实。落实这六项惠农政策,应做到五要:一是责任要明确,切实落实相关牵头部门的责任;二是方式要便捷,推行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方式;三是过程要透明,对各项惠农资金都要实行公示制;四是检查要及时,要针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五是底子要清楚,各县(市、区)、各乡镇、各行政村都要对每一项惠农资金的数额、发放范围、涉及人数等情况了如指掌。
三、在工作标准上,要规范管理
实行严格有序的规范化管理,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市纪委已经制定印发了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务必做到“五有”:一要有责任明确的组织机构。农村基层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并从每个村民小组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同时要明确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职责。这项工作要于6月底前完成。二要有具体实在的行为规范。要按照重要“六要六不要”、省上“八不准”和市上“十不准”的要求,严格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三要有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要注意结合权力运行抓监督制度、结合重大事项抓决策制度、结合改革发展抓制度创新、结合基层特点抓制度延伸,从而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澄城县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的“六个延伸”是很有创意的,也是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的。四要有灵活实用的活动载体。要组织开展“心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承诺活动、“党员扶贫结对子”活动、评选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比如好“村官”)、基层机关、基层站所活动。五要有主题鲜明的宣传阵地。比如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展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机构、行为规范、工作制度等一并展示;要有固定的公开栏目;也可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主要路段书写廉政标语,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制作大型公益广告。
四、在工作方法上,要抓点示范
抓点示范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省上确定14个县15个乡镇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其中有我市的潼关县、澄城县和临渭区桥南镇、蔺店镇和合阳县新池镇。这几个联系点必须提升水平,高严要求,首先建成全市乃至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点。怎样才算示范点?示范点就是工作的典型、学习的标杆、推广的样本、借鉴的参照。所以,联系点的工作必须步子更快一点、成效更鲜明一点,力争5月底前初见成效。各县(市、区)委、纪委首先要至少抓好3-5个典型示范乡镇,在抓好乡镇机关自身建设的同时,每个示范乡镇都要抓几个示范基层站所、示范村。要注意把省上确定的联系点、市纪委常委的联系点和县上确定的联系点统一起来,集中精力抓几个典型,进而通过典型的辐射引导,带动面上工作。五月中旬,市纪委将对各县(市、区)确定的联系点或示范点进行全面检查。
关于示范点的工作,要注意把握三点:一要有“基点”,交通便捷、环境整洁、班子精干;二要有“看点”,有勤廉兼优的工作氛围,能够感染人、激励人;有翔实细致的文书档案,比如相关制度、资料等。我们今天参观的阳庄村,一个村级组织能够把1955年以来的档案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这是很不容易的,也是很了不起的,值得大家学习;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有又快又好的发展成就,比如你的主导产业、村容村貌等。不要片面地以为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建几项制度、写几幅标语、贴几个牌子。最根本的是要干净干事、勤廉兼优。廉而不勤是“懒汉”,勤而不廉是“恶汉”,勤廉兼优才是“好汉”。必须以廉政促勤政,把廉政的成果体现在干事创业的行动上,体现在加快发展的实绩上。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的廉政建设就是不成功的。三要有“特点”。要结合实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出经验、出成果、出精品,不能一个模子、一张面孔。必须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
在示范点特别是示范村建设中还要注意:第一,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第二,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第三,民主协商,决不强迫命令;第四,一定要有特色,不强求千篇一律;第五,积极引导指导,不搞包干代替。
五、在工作落实上,要夯实责任
首先,要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中央明确指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县、乡两级党政一把手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责任。其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参谋智囊作用,为党委出谋划策;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第三,要落实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组织、宣传、政法、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规划、交通、农业、卫生、审计、农发等部门,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加以解决。第四,要落实好乡镇机关的骨干责任。乡镇机关要突出解决作风飘浮、纪律松弛、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第五,要落实好基层站所的服务责任。重点解决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行业风气。第六,要落实好村级组织的基础责任。重点解决服务群众意识差、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和软弱涣散等问题。这些方面的问题解决了,责任落实了,就能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勤廉兼优的局面,一个为老百姓干实事、办好事的局面。只有这样,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