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监督,提高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荔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村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县26个乡镇都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示范村,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按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职责开展工作,主要对村党务公开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级财务资金、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村级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意见》强调,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专门班子,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快速推进,各示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设立监督委员会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明确意义,迅速建立组织,扎实开展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将分别对26个示范村工作进行包联指导。(大荔县纪委 穆江涛 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