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将加强村级组织场所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到位率均列入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财务管理、强化经费监管,真正实现专项资金的100%到位率。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该县在认真组织对全县353个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进行测算的基础上,明确规定2000人以上的村级运转经费补助由原来的每年12000元增加到20000元,1000-2000人的村级运转经费由原来的每年9000元增加到15000元,1000人以下的村级运转经费由原来的每年7000元增加到10000元,同时将其经费全额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村级运转经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拨付到各乡镇“乡村财务核算中心”专户,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由各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农经站实施兑付。对在职村干部补贴和离任村干部困难补助,通过“一卡通”方式按时足额发放,避免了挤占村(居)干部个人补助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经费监管。严格执行阳光操作、总额控制、突破不补和县乡村三级审核的管理使用模式,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审批制度,定期公示村级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及时跟踪检查,对发现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