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在逐步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二三四”(加强学习教育,抓好两项清理,完善三个机制,推进四个结合)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五项制度”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强势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有效解决了村务监督的空白,加快了基层民主化进程。目前,全县355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8.6%。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全力落实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八有五统一”基本标准;全面推行“五围绕”命题监督法、扎实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创新监督运作程序和流程。
扎实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现场报告、当面询问、民主测评、事后公示、督促整改“五步”工作法。
建立健全“五议三公开”工作机制。在推行“四议两公开”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建立完善了“五议三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五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监委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三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一监督”即监委会对村务决策、执行过程实施监督。
严格执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把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与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对接,推行“四审两签两盖章”(即村财务审批报账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乡镇经管站“四关”审核,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签字,监委会盖章,乡镇经管站盖章)制度。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切实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审核通过后,并在乡镇纪委、村监委会监督下实施。(李安锋 陈俊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