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荔县在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将村级财务管理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相结合。村民监督委员会一直把对农村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对包括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级财务预算决算、债权债务、资产处置等实行全程监督,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确保收支规范合理。
二是将农村财务管理与村务公开相结合。财务公开是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具体、程序规范,让群众明白,使干部清白。
三是将农村财务管理与四议两公开相结合。对涉及农村村集体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农村资产的承包经营方案、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等重大事项都要求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经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工作步骤和实施程序,形成实施方案草案。然后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并主动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完善。最后将最终的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令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
四是将农村财务管理与案件查办相结合。近年来,大荔县纪委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年度审计和群众信访举报重点涉农问题,直接进行查处。2010年,先后对高明镇、朝邑镇等9起村两委干部违反集体财务管理规定、胡支乱花村集体资金问题进行了查处。严肃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维护了群众利益。(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