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抓好宣传教育。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研讨班的办法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把《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全体领导干部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贯彻《廉政准则》;通过在全系统内开展普遍学习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宗旨教育、廉政勤政教育、作风教育和依法治税教育,实现廉政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自学,把学习《廉政准则》同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提醒、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自觉运用《廉政准则》规范自身行为;采取宣传栏、宣传单、标语、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纳税人全面了解《廉政准则》,引导纳税人增强监督意识,积极参与和监督国税廉政建设。
二是着力抓好制度规范。按照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新要求,修定完善了《蒲城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行政不作为问责考核办法》,着力强化源头治理,把局内控机制建设作为重要载体,并针对廉洁自律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体制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国税局把《廉政准则》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执行《廉政准则》纳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廉政准则》的执行力。
四是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抓住案件查办不放松,对明知故犯、违反《廉政准则》的,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做到惩戒有力,以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陈俊侠、李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