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阴市纪委在抓好警示训诫防线规范运行的同时,提出 “七个结合、六个规范”,进一步完善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
七个结合:即一要与信访初查相结合,把信访初查中存在一般问题的干部列为警示训诫对象;二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把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列为警示训诫对象;三要与效能建设相结合,把效能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效率不高、完成任务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确定为警示训诫对象;四要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不依法行政等问题的党员干部列入警示训诫对象;五要与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相结合,对新任提拔的干部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六要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把管理不严,致使本单位或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确定为警示训诫对象;七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在活动中查摆问题不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党员干部,确定为警示训诫对象。
六个规范:即工作程序必须规范、谈话环节必须规范、监督整改必须规范、制度上墙必须规范、台账资料必须规范、上报报表必须规范。(华阴市纪委办公室 潘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