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在工作中坚持“四个拓展”,使该县的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呈现出全面健康推进地良好势头,截止9月底,该县已实施警示训诫121人,其中警示提醒105人,诫勉督导6人,责令纠错10人。涉及乡科级92人,一般党员干部25人。
一是在警示训诫线索的收集上,向多渠道收集线索拓展。主要从群众举报、案件初核、专项检查、执法监察、述职述廉、政风行风评议、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审计移送、司法机关移送等工作中收集训诫线索。二是在警示训诫形式上,向多种形式拓展。该县根据训诫对象问题的轻重,性质的类别将警示训诫谈话分为单独谈话和集体谈话两种形式,分类实施。今年已组织了两次集体警示提醒谈话。同时采取发提醒通知书、询问函、纠错通知书、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等书面形式实施训诫。三是在警示训诫对象范围上,向乡镇部门拓展。该县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重点抓好科级以上干部的警示训诫工作,部门纪委(纪检组)重点对本部门股组、下属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干部实行警示训诫;乡镇纪委对乡(镇)机关、农村基层站所、村组干部实行警示训诫。四是在警示训诫登记、上报上,向制度化、规范化拓展。该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通知》,制作了《富平警示训诫工作流程图》,建立了警示训诫工作“月报告和季通报”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月20日以前上报本单位警示训诫工作情况。(杨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