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把组织警示提醒与家庭警示提醒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的组织的教育监督职能,坚持做好组织警示提醒。对180余名新任命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70余名乡镇、部门热点岗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培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另一方面,在全县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双向承诺制度,以廉洁的家庭环境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提醒、监督领导干部在8小时之外做到慎独。二是坚持把日常警示提醒与特殊时点警示提醒相结合。在“五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之际,通过向全县领导干部发手机廉政短信,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提醒领导干部不公车私用、不公款旅游、不公款消费等,使领导干部警钟长鸣于耳;在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之际,进行全程监督,提醒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在领导干部家庭遇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之际,分类提醒,提出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坚持把党内警示提醒与社会舆论警示提醒相结合。在加强党内警示提醒的同时,开展了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书法绘画创作、展览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感染力;在车站、街道、广场等繁华地段设立廉政广告牌,提醒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在电视台开设“廉政专栏”,宣传党纪法规,介绍反腐倡廉经验,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