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韩城对受处分党员一案一回访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12 09:41

韩城市纪委高度重视受处分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制定出台了《受处分的党员回访教育办法》,规定案件查结后,市纪委、基层单位纪委要根据处分权限,采取与受处分党员谈心交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情况介绍、民意评价等方式,逐一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分析违纪的主客观原因,促使他们正确地认识和对待组织的处理,加强思想改造;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情况,制止侵害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宣传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007年以来,该市已回访受处分党员36人,为10名受处分党员解除了思想认识障碍,帮助6名受处分党员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受处分党员普遍反映,回访使他们切实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极大地激发了他们改正错误和干好工作地热情。(杨彦斌)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