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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澄城不断开发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17 10:59
 澄城县作为全省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发源地,不断建立健全此项制度,在推广这块“试验田”成果的同时,不断开发着这块“试验田”。


    2006年以前,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在一些村级重大事项上,为了消除群众对干部的误解,推动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采取让村民直接监督实施的措施,有效强化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形成了村官用钱村民批、村官决策村民审、村官办事村民评的群众监督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村民监督委员会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促进了监督工作从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向村干部民主决策、履职情况延伸。”澄城县委书记吴蟒成在村镇一级调研时,发现了源于群众的这颗智慧果,之后,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省、市、县各级的完善中,不断显现其生命力。

  按照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来自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来自群众,必须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政策法律意识强、群众威望高、热心公益事业、群众拥护、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组成。在杨家陇村当了30年村支书的杨积淼说:“村里的事情由值得村民信任的代表来监督,村干部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放开手脚为村子办事情了,再也不怕被误解而锁住手脚。”

  具体履职中,为把握好监委会的监督“尺度”,防止监督流于形式,确保监委会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位,澄城抓住三个环节,即事前列席重要的村务会议,启动监督程序;事中不断检查询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汇报查询结果,提出查询意见;事后向村民报告监督结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监督方式上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转变,在监督方向上由乡镇对村干部的垂直监督向村民自身进行的水平监督延伸,从源头上堵塞了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提高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综合效果。(记者  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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