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党纪、政纪、法纪观念,渭南市纪委与渭南市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制定了《渭南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凡拟提拔为县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均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种考试在任职公示期内进行,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党内廉政规章、法律法规等。考试成绩将通知参考者,并在任职公示的范围内公布。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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