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是否健全和规范也可以被监督了,日前,合阳县在全县试点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据了解,合阳县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至6名,由村党支部纪检员或德高望重、群众公认的村民担任,优先将原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等成员列为候选人,具体人数视行政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人数按比例确定,并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村民委员会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及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已确定了6个乡镇12个村进行试点,各试点村按照小村3名、大村5名的标准选出了各自的监委会成员,并确定了各自的办公场所。(2009年7月5日)(记者 卿荣波 通讯员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