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抓机制,配强班子。该县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20个部门组成的联动机制、纪委常委分片包抓机制和乡镇党委牵头抓总、纪委具体指导的推进机制等。同时,在组建中坚持“严把三个关口、力争三个多一些”,即严把任职条件关、候选人公示关、选举程序关,力争监委会成员具备党员身份的多一些、文化程度高的多一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多一些的选人用人标准,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有效运行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抓规范,保障运行。为进一步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印发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读本。各乡镇结合实际,相应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龙池乡实行“三个一”制度,即每月进行一次财务监督、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工作通报会,对后进村的监委会主任由乡纪委书记予以提醒谈话;党睦镇监委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半年一次的村书记、主任“双述双评”会,对热难点问题进行询问质询,每季度征询一次村民意见和建议,并报乡镇纪委备案等,确保了监委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抓监督,注重实效。该县积极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创造科学定位、大胆干事的工作平台,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龙池乡明确“四同”标准,即和两委会同时参加会议、和村干部有同样的工资待遇、和村干部具有同样的身份、和村干部同时参加村上的活动,东陈村监委会对本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实施监督,严把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使得每吨水费降低了近一块钱,让群众得到了实惠。截止目前,全县监委会监督村级事项219件(次),提出建议344条。(2010年1月1日)(中共蒲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高云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