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陇村,陕西省澄城县罗家洼乡一个普通的村庄,昔日默默无闻。2006年,该村创新村民自治制度,率先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不仅使该村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也使该村更多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5月27日,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率农业部监察局以及四川、重庆、甘肃、河南、宁夏、湖北、山西等省农业厅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深入杨家陇村考察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运行情况,在听到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许多群众朴实生动的发言后,朱保成称赞:“很受启发,很有价值,很有意义!”
之前,中纪委和全国人大先后有多个调研组来杨家陇村,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专题调研。
自2006年9月杨家陇村诞生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规范、提高、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有效预防村干部腐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方面起到了明显作用。
制度创新 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走进杨家陇村,记者注意到,杨家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牌子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牌子一起,醒目地悬挂在村办公楼的门前。
谈起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村支部书记杨积淼有些激动,他说,“这几乎是被逼出来的”,当初是为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2003年,杨积淼动员在外致富的村民苗根发投资150万元回村办麻纺厂。“厂子建在村上,村民不出村就可以打工挣钱了。”杨积淼说,偏僻的农村,要吸引投资就要有点优惠条件,于是,村上把荒芜的旧祠堂无偿提供给麻纺厂使用。可一些群众不理解,认为村上这样做一定是老板给村干部塞钱了。一时间,村内风言风语,村干部委屈难言,麻纺厂建设陷入僵局。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一心想干事的杨积淼无奈陷入这样的困惑。当村干部30多年,他一直有一种愿望,就是干工作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怎样办?他琢磨着成立一个群众信任的组织,把村干部监督起来,他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议,由群众推举几个德高望重、议事能力强的人,组成一个监督委员会。
最初,他们把这个组织称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村“两委”把招商引资的原因和整个操作过程详细地向议事会代表汇报,请代表们监督。然后由代表们分头上门入户向群众介绍情况,解答群众的疑惑,很快化解了群众的怨气,麻纺厂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2006年9月,“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杨积淼说,这些年村经济发展了,矛盾也多了起来,一些群众怀疑村干部捞钱,村干部有委屈却解释不清,觉得自己“不偷都是贼”,想干事也不敢干。
罗家洼乡乡长曹军认为,这个监委会的成立表面上看是村干部主动要求群众监督的偶然现象,实则是长期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从而引发农村各种矛盾的必然结果。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加大,村干部的权力和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少数村干部专权霸道,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如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和惠农政策落实等,不讲民主、不讲程序,花糊涂钱、记糊涂账。而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等需要人来协调的事情,却无人管、无人问,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件频发。当地曾经发生过村干部的果园被人报复性毁坏,村组织办公议事遭到村民集体抵制的事件。
澄城县纪委书记王宏运说,导致这些现象发生的原因,有干部素质的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杨家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为解决当前农村各种矛盾做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监督实打实 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农村财务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村官腐败、村民积怨多是由财务不透明引起的。
过去,杨家陇村“两委会”每年都会公布一次费用票据,但这些票据是怎样产生的,钱花到什么地方,村民不得而知。监委会成立后,对村财务进行严格监督,村里的每一笔开支都必须经监委会盖章、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入账,而且一季度做一次账,每半年就向村民公布一次。
杨家陇村有240亩机动田,过去,每年机动田承包的收益都被各组组长花掉了,群众意见很大。监委会成立后,2007年机动田承包时,监委会参与,召开村民大会,现场承包,现场算账,现场将承包款分配到户。2009年承包款分配时,有村民反映分钱的总人数不对,监委会立即组织核对,后发现没有问题,及时向村民作了解释,化解了群众的疑虑。
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进行监督也是杨家陇村监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现在,国家每年给杨家陇村的各种强农惠农资金达50多万元,涉及粮食直补、困难补助、能繁母猪补贴等近十个项目,监委会对每项资金的发放都做到全程监督,确保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监委会在实行监督的同时,注意及时摸清底数,反映群众意见,使政策落实及时、有效、到位,有效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村干部易做手脚、基础数据不够准确这两大难题。
曹军介绍,过去,村民自治机构中也有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议事会等组织,但由于其管理的从属性、监督的滞后性和职能发挥的局限性,对村干部的监督实际处于虚化、弱化的被动状态。
村民杨李奎说,过去群众对村干部有意见也不敢说,说了不仅不起作用,弄不好会招来打击报复,有了监委会,群众提意见有了渠道,也敢说了。
记者了解到,村民监督委员会能够实施有效监督,是因为它从建立到运行已形成了一套规范、完整的制度。
首先是民主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每10户村民推选出一个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监委会委员,监委会委员选举主任。监委会委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委会由1名主任和4名委员组成。
王宏运说,监委会成员由什么人选、选什么人、按什么程序选举,是决定这项制度成败的关键。由群众直接选出来的都是村里德高望重、公道正派且具有一定的议事、协调和监督能力的人,他们把群众的信任看作一种荣誉。
在监督方式上,监委会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公开的全程监督,变原来的体内监督为体外监督、兼职监督为专职监督、随机监督变为经常性监督,有效地起到了预防腐败的作用。
在监督内容上,不仅对涉及村民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监督,而且也对村级重大决策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把监督渗透到村级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
为让监委会说话“硬气”,赋予监委会对村级事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的审核权;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干部履职的监督权;对有疑义的村务活动的质询权;对违纪违规和不称职村干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等。
为强化监委会成员责任,制度规定,监委会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委员要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述职,并接受测评。对不作为、不称职或测评不合格的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有权予以撤换。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创举
“初任村官是好人,真抓实干成能人,一经宣传成红人,放松监督成‘狂人’,发展下去成罪人。”群众的这个顺口溜,生动地反映了村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后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但缺乏实施对“两委会”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设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
王宏运说,在仅有“两委会”的情况下,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督制约,在不少地方,村“两委会”换届时,候选人对村民百般承诺,甚至不惜贿选。可一旦当选村干部,则高高在上,严重脱离群众。“开会一言堂、定事一句话、花钱一支笔”。
曹军深有感触地说,乡村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村务管理很难回避人情亲情渗浸。村官的腐败,村民的积怨,往往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开始的。而监委会参与民主管理,就像站在十字路口的“岗哨”,大家守规矩,相安无事,谁有违纪,它就出面纠错,真正做到了“小祸早治不出村,小错早防不上告”。
陕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永平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在体制机制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这一创新解决了当前村级监督体系中存在的制度难题,减少了村级监督的盲点,弥补了当前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体系上的缺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杨家陇村不仅首创了这项制度,重要的是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完善这项制度。
村“三委”在工作中注意摆正相互位置,已形成了党支部领导,两委会协议,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决策,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的工作关系。监委会切实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位,履职不对立。
他们还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监委会成员明确职责、了解政策,敢于积极监督,学会善于监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同时,教育“两委会”干部树立监督是爱护干部的理念,勇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监委会既认真监督村干部用权行为,又积极支持和保护村干部干事创业。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坚强保证
群众普遍反映,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基层政务成为阳光政务。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通了,解决问题的效率高了,对干部的误解少了,气也顺了。
许多干部则表示,村里各项事务有人监督和证明,让干部少了一个包袱,多了一份责任,干事的劲头更足了。
杨家陇村委会主任杨建军说,现在村干部对自己的要求更严了,有更多的精力思考发展问题。
在许多基层干部和群众看来,监委会集监督、联络、调解、宣传于一身,不仅是村里的“纪委”,更是村里的“信访局”。邻里有了纠纷,婆媳有了矛盾,对村干部有看法,都愿意到监委会说一说。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党支部、村委会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监委会却能迎刃而解。
杨积淼说,现在杨家陇,是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三匹马同拉新农村建设这一部车。
陕西省纪委和有关方面认为,杨家陇村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应当予以积极推广。2009年初,陕西省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推广。目前,陕西省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5381个,占行政村总数93.2%。
在陕西采访,到处都能听到村民监督委员会促进农村稳定和谐的动人故事。
华阴市华西镇地处三门峡库区,历史遗留问题多,干群矛盾多,曾是全省的“上访名镇”。2008年村级建立监委会以后,首次实现“零上访”。政治稳定了,干部一门心思抓发展,人均年收入从过去的3100元增加到现在的6500多元。
1998年,礼泉县南坊镇水平村两户村民因为耕地发生纠纷,一家主妇被对方失手打死。在凶手潜逃后,死者家属将其遗体存放在凶手家中,一直持续10多年。其间,公安局、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多次做工作都没有效果。2009年村监委会成立后,由村监委会出面协调处理,死者终于入土为安。
柞水县石瓮镇石瓮村,因修建高速公路和铁路复线拆迁260户,由于村干部和村民沟通不够,部分村民怀疑村干部从中捞了好处,从2006年开始不断到省、市、县上访,闹得谁都怕当村干部。村监委会成立后,对村民意见较大的村财务账目全部进行了清理和公开,没有发现任何经济问题,彻底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误解,广大村民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顺民意、凝民心、聚民智,短短几年,“村民监督委员会”如雨后春笋般在三秦大地茁壮成长,结出了累累硕果,它已成为农村政治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民主监督制度,显示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