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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渭南市临渭区会议文件大"瘦身"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28 02:35

为了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把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使领导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上,近日,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的规定》,对精简会议、减少发文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开短会、讲短话;少发文、发短文成为硬性规定,全区文件、会议大“瘦身”。

  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须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批。区级部门要召开全区性会议,需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开会。上级开到乡镇办的会议,区上原则上不再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时间靠近的会议可以套开。属于表彰性的活动,一般不召开会议,通过印发文件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区级部门一律不得召开各种联谊会、纪念会。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除法定会议外,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半天,全区性会议参会人员一般在200人以内,要求全区乡镇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简化会议程序,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大会发言和编发简报;每次会议原则上安排一位领导同志作主题讲话,且全区性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它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3000字。 在控制发文方面规定:能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属于部门职责的,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领导在全区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印发一般不超过5000字;其它需印发的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00字;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再印发。上级已发至乡镇办或已公开发布的文件,除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外,不再层层转发。大力精简部门自办简报等刊物,区委、区政府业务工作部门原则上不编发动态、简报类刊物。(秦渭平 张治国)(201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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