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渭南市临渭区采取“分权”方式制约“一把手”权力运行。近日,临渭区在交通局等部门试行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试点单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品管理的领导,由单位“一把手”提名,经集体研究确定;对于财产管理、人事管理、大宗物资采购、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干部推荐提拔、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分管负责人批报的票据等进行监审,对未按制度规定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可行使否决权,对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为确保试点工作不流于形式,临渭区成立由纪委牵头,组织、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定期对试点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在全区全面推开。(2010年8月12日)(李鑫 张治国 任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