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杨家陇村 村民监委会从催生到立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1 01:53
杨家陇,华山脚下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渭北旱区小村,因为面对干群关系困局而自发作出的一项改革举措,注定被历史所铭记———

发端于这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短短几年间成燎原之势,在广袤的农村大地生根开花,在中国农村民主监督制度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09年12月,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被写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施行。

隆冬季节,记者来到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杨家陇村。只见厚厚的雪将脚下的黄土高原裹得严严实实,然而,阳坡上的麦苖有的却钻出雪面,昂头向着冬日。寂静的寒冬,正是万物孕育的时候……

为破僵局,杨家陇创建“村民监委会”

“你是怎么想起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呢?”

面对记者的问话,杨积淼脱口而出:“逼的!纯粹是逼得没办法才想出的招儿!”

西北汉子杨积淼,自从当村支书,三十多年来一直挖空心思寻找能让杨家陇富起来的门道儿。然而,这个既没有金山、也没有银矿的地道渭北旱区小村,“靠黄土地里刨食,弄个肚儿圆还成,想富起来难!”杨家陇三百多户人家,认命的安于现状,不认命的下了不少力气,也没找到一条能发家致富的“金光大道”。

2003年2月,杨积淼通过努力,说服在外致富的村民苗根发,准备投资150万元,在村里办麻纺厂。“厂子建在村上,村民不出村就可以打工挣钱了。”杨积淼说,偏僻的农村,要吸引企业就要有点优惠条件,于是村上准备把荒芜的旧祠堂无偿提供给麻纺厂使用。

“谁曾想,好事办起来也不容易!”杨积淼将自己的想法一说,就有一些群众不理解,有人认为用祠堂建工厂会惹了祖先的神灵,对后代不吉利;也有人认为村上这样做一定是老板给村干部塞钱了;还有人给乡上、县上写匿名信,说这是“名为招商引资,实为个人招财进宝”。一时间,村内风言风语四起,村民怨气冲天,村干部委屈难言,麻纺厂建设陷入僵局。

杨积淼和村干部们委屈得要命!可不能不干呀,打掉牙咽肚子,也要把事干起来! 
当村干部三十多年,杨积淼一直有一种愿望,就是干工作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和信任。怎样取得群众信任办麻纺厂?他琢磨着成立一个群众信任的组织,把自己和村干部监督起来。2003年春,他经过反复思考,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议,由群众推举一些德高望重、议事能力强的人,组成一个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上的各项工作。开始,他们把这个组织称为“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 

这天,杨积淼把“党员群众代表议事会”的成员召集到一起,把招商引资的原因和整个操作过程详细地向代表们汇报。“我把心里话都掏了出来,为的是消除大家的猜疑。”代表们听得细、问得清,“这事是好事,不能因为怀疑给耽搁了!”代表们的意见达成了统一。会后,大家分头上门入户向群众介绍情况,解答群众的疑惑,很快化解了群众的怨气,保证了麻纺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杨积淼说,麻纺厂建成后,工人全是村上的农民,最多时安置劳动力60多人。除了让村民不出村打工挣钱外,麻纺厂还为村上办了许多公益事业,并带动了村上的经济发展。现在,农民年人均收入达3500元,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应时而生,杨家陇村经验得以推广

2006年夏天,澄城县委书记吴蟒成到杨家陇村进行新农村建设调研,了解到村上建立村民监督组织的做法,立即要求罗家洼乡党委总结杨家陇村的经验,在全乡进行试点。

采访时,吴蟒成说:“杨家陇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可以说是应时而生!它之所以能在三年时间内得到县、市、省的推广,正是因为它适合农村发展的实际。”吴蟒成介绍,近年来,造成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特别是中央加快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以后,一些村级组织在招商引资、土地调整、落实政策中,不讲民主、不讲程序,花糊涂钱、记糊涂账,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干部素质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2006年9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宏运带队到罗家洼乡总结试点经验。杨家陇村委会的门上挂上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牌子,随后在全乡21个建制村推广。

2008年,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到澄城县调研。当年9月,渭南市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现场会在澄城召开,现场观摩了杨家陇村等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

2009年2月,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到澄城县调研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详细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杨家陇村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的发言后,郭永平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弥补了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此后,省纪委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向省委报告在全省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等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批示同意省纪委的建议。

2009年2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村民监督委员会从最初一个村农民群众的创造实验,最终正式进入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层面。

实践检验,“村民监委会”是建设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过去说到村干部‘不偷都是贼’,造成‘卖醋的说一斤,买醋的说八两’的对立情绪。这种状况不仅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也严重挫伤了作风正派、工作卖力的村干部的积极性。现在,有了监督委员会,这种情况正在改观。”杨家陇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振民说。

村民监督委员,他们并非村干部,却可以直接查账,监督村级财务管理;他们并非上级领导,却拥有对村务活动中不合理事项的否决权和对不称职村干部的罢免建议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为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过去村级事务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给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留下可乘之机,一方面形成群众对干部的偏见和误解。

澄城县罗家洼乡上马店村党支部书记李建忠前些年积极筹款,举债14万元为村里打了一眼机井,村民却说他从中捞了许多好处。2007年,村“两委”决定硬化村主干道路时,李建忠虽想为村民办实事,但却顾虑重重。村里成立了监委会后,既帮助他解除思想顾虑,又向群众做解释工作。李建忠又挑起了工作重任,村民也踊跃捐款,很快筹集到11万元资金,在监委会的全程监督下,工程按时保质完工。村民敲锣打鼓庆祝:“村里给我们修了一条‘透明路’、‘放心路’、‘致富路’。”

“初任村官是好人,真抓实干成能人,一经宣传成红人,放松监督成‘狂人’,发展下去成罪人。”农民群众编的这个顺口溜,生动地反映了村级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影响。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村级组织权力过度扩张,村干部权力得不到约束,违法乱纪行为频繁发生。2006年、2007年,澄城县有16名村级干部在惠农资金的落实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2007年,罗家洼乡21个村建立监委会后,全乡上千万元的惠农资金没有出现任何违纪问题。自去年以来,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共收集群众意见310条,实施监督事项180个,提出质询意见510条,上级划给全县的支农惠农资金和新农村建设基础项目,都做到了监督到位、程序公开、运作规范。

过去群众有意见想说不敢说,有时说了不仅不起作用,还招来干部的打击报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群众有了提意见的方便渠道,干部能及时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干部群众拉近了感情,矛盾能得到及时化解,真正做到了“小祸早治不出村,小错早防不上告”。

2010年,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陕西省全面推开。

小村探索,“村民监委会”制度写入法律

村民自治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新的政治形式。1982年我国宪法正式确定村民自治制度,1988年《村民组织法》以试行的方式发布实施,1998年全国人大重新修订《村民组织法》并正式颁布实行,至今已十年有余。

杨家陇村的实践证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填补了当前村级监督体系的一个空白,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一个完善。

从杨家陇村到澄城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创新发展中,受到了中央、陕西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

200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法规室组织调研组到澄城县进行专题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设计比较合理,试点经验成熟,填补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监督的空白。”并向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发函,提出了在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增加“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相关内容的立法建议。两个部门接受了建议。

2009年12月22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中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颁布施行。至此,杨家陇村首创的村民监督制度被正式立法。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创立与广泛实施,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打开了新的天地。无疑,它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标志性意义。(2011年1月4日)(姚小刚 刘 革)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