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县采取“三抓三强化”措施,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抓制度配套,强化规范管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乡镇例会制度,以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等。形成了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决策、村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
二是坚持抓待遇保障,强化工作激励。规定监委会成员与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享受同等的政治、生活待遇。
三是坚持抓重点环节,强化监督职能。针对农村发展和村民诉求的实际,从村级管理等环节入手,积极发挥监督协调职能作用。(潼纪)(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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