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出台《渭南市上路执法单位公路“三乱”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落实治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涉路行政管理部门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实行量化考核,及时督促整改。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涉路执法主管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行积分制量化考核,市政府纠风办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涉路执法主管部门积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整改。三是纳入年终考评,实行末位问责。市委、市政府将治理公路“三乱”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及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李健)(201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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