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荔县今年4月起在全县推行“农村低保固定式公示栏” 公示制度。
“固定式”公示栏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示栏规格、统一公示内容、统一管理模式。各村要在村级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建立长期、固定的户外低保公示栏,公示包括农村低保政策、评议小组名单、享受低保人员基本情况、县民政局举报电话等内容,各镇民政工作站负责定期更换公示内容,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公示情况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经过公示与督查,全县有2800余人被取消农村低保资格,其中821人主动退出。(2013年11月8日)(秦渭平 雷新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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