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南市查处了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和大荔县副县长任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等11起典型案件。
韩城市原政府副秘书长、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文物旅游局局长孙仲民,违规操作煤矿环评工作,收受40万元,构成受贿罪。2013年12月13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临渭区粮食局局长左亚军等人在乐天大街某酒店用餐并饮酒,花费3310元,由临渭区粮食局办公室樊文泉签单记账。此外,由市某油脂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的30张有价凭证(每张价值约75元),经樊文泉发放给参会人员。渭南市纪委决定:给予李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粮食局将所收的有价凭证如数退还,3310元餐费由参与就餐人员补缴。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目前,其子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已全额上缴,任教训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