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陕西省蒲城县罕井镇唐王村召开党员大会。会上,镇纪委书记权向丽宣读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唐忠龙的处分决定——唐忠龙违规向群众收费,罕井镇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月17日,一群众提供唐王村乱收费的案件线索,罕井镇纪委快速出击。调查发现,唐王村于2008年向县经济发展局申报了地质沉陷治理项目,2009年项目款分三次兑付给群众,其中每户房屋补偿3000元,每户水窖补偿1300元。唐忠龙提出,村上没有集体收入,从享受项目利益的群众手中“索要”一些费用,以偿还硬化村道时的部分债务和发放误工补助及工资等,由村组干部和5名群众代表出面收取。
这是该县今年9月开展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第57起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违法案,目前已有60人受到党纪处分。
据了解,该县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村(社区)干部在征地拆迁、违法用地建设、“三资”管理、惠农资金使用、良种补贴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4年11月21日)(李海鹏 张新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