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近日,韩城市在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出国出境证件工作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清理。 活动要求,各单位对本系统本部门领导干部持有出国出境证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确保证件集中保管工作落实到位,因公出国出境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在回国回境后7天内,将所持证件交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统一保管或注销,因私出国出境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在回国回境后10天内将所持证件上交。 韩城市要求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对查找出的情况应如实上报,不得回避掩盖。若发现领导干部欺瞒组织,违反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证件的,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2014年12月8日)(记者 秦华 通讯员 杜小林)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