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大荔县从“四个全面”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全面落实离任交接内容。对党政“一把手”做到离任交接全覆盖,对其他需要交接的遗留问题、稳定和安全隐患作为重点来抓;全面细化离任交接程序。坚持交接内容公示制度,并同干部的考核及选拔任用结合起来,注重结果运用并接受广大干部的监督;全面夯实离任交接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明确责任划分,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全面突出离任交接纪律。离任领导干部对交接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责任。截至目前,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的监督下,共进行离任交接14次,委托审计局离任审计19人。(2015年第1期)(宋韩丽 罗 辉)
欢迎投稿 版权所有:中共渭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渭南市监察委员会 渭南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运行维护投稿邮箱:xyqf.gov.cn@163.com 陕ICP备09005814-1号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4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