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合阳县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支出、严格问责,持续发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一定成效。
该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合阳公车改革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合阳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合阳县县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合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五项办法完善管理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财政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审计局强化支出的重点内审,防止“三公经费”支出列入会议费、培训费等。县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支出的单位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同时将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作为评定先进的重要依据。(2015年第1期)(张宏强 赵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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