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听说你从部队转业回来了,刚好过春节,好多同学都回来和家人团聚,咱们趁此机会也交流交流感情。”今年春节,我到亲戚家拜年的路上接到一位高中同学打来的电话,当时我没多想就答应了。
没多久,我们七八个在学校要好的同学聚在一起,大家有说有笑地闲聊起学校那段难忘的生活。中途一位同学拿出个黑袋子,从里面拿出两条香烟,对我说道:“我一个亲戚想办低保,你在市纪委工作,认识的人多,看看民政局认识什么人,帮我给搭个话吧。”
面对同学提出的难题,我一边把东西推回去一边告诉他:“现在国家政策都很透明,再加上党纪条规也不允许我们搞这一套,更何况我还是纪检干部,更应该带头遵守,只要符合低保条件,组织会考虑的。”
随后,又有一个同学提议组建个同学联络组织,尽快成立校友会,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任务,他还给我安排了职务。
回到家,我翻看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面对净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朋友圈、社交圈划出了底线。自己不禁思索起来: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谨言慎行慎交友,要分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校友会中担任职务显然违反了规定。之后,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那个老同学,自己不能在他组织的校友会中担任职务,希望他能够理解。他当时满脸失望地说:“那好吧,咱们老同学的交情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这样,我们也不欢而散了。
随后没过几天,我突然接到那个老同学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起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处理通报,感觉你说得很有道理,是我错怪你了,向你道歉!”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们要带头遵规守纪,要切记“君子之交淡如水”,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更要给自己定规矩,时刻守住廉洁底线。(陕西省韩城市纪委 杜小林)(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