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私存问题线索、办人情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近日,富平县纪检监察系统学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高温不退,通过“四学”认真、扎实、不打折扣全面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转发文件“原味学”。《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出台后,富平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以富纪发【2018】21号文件形式迅速转发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条(双)管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各室(部、办),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原味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机关会上“集体学”。“县纪委监委、巡查办共有100多名干部,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也是权利比较集中、存在风险点最多的,一定要在机关会上集体学、重点学;其它单位的学习情况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检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坚定地说。巡察办机关大会已学、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大会已学……据统计,全县16个镇(街道)、45个部门、12个条(双)管单位均以不同形式在机关大会上进行了学习,反响良好。
廉政日课推送“深入学”。富平廉洁勤政日课自2017年开办以来,已推送必修课、选修课各一百六十四期,在线关注10146人,是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和业务知识的重要阵地,县纪委监委紧紧抓住这个关键,通过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对《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进行推送,以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十条禁令”学深悟透。
随即抽查“常态学”。“信访局纪检组长,你回答一下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的主要内容都有啥?”“主要是严禁散布、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对党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安排或接受公务接待;严禁向涉案人员借款、借车、借房、以案谋私等……”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检查学习情况时随机提问的一幕,目的是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把“十条禁令”作为常态化内容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富平县纪委监委坚持“眼里不揉沙子”,较真碰硬、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采用明察和暗访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禁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富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