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知必行
工作之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如果党员干部在个人生活圈中不注意保密,将国家秘密作为谈资,个人交往的性质就会“变味”。许多涉密事项就是通过涉密人员个人交往的“小圈子”不胫而走,最终酿成泄密苦果。在个人生活中,党员干部更要增强保密意识,无论在什么场合、与什么人交往,都不能把党的保密纪律抛诸脑后,更不能出于对亲人、朋友和熟人的信任而忘记保密责任,随意在个人交往中谈论涉密事项、传播涉密信息。如果心存不住密、嘴把不住门,终将祸从口出,害人害己。
案例警示
2015年11月,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茅某到机要秘书蔚某的办公室送还公章印模时,看到办公桌上有1份已拆封准备传阅的秘密级文件。该文件与某重点案件的处理意见有关,茅某的姐姐正是该案件的受害人之一。于是,茅某趁蔚某不备时,私自用手机偷拍了该机密级文件的首页,并通过微信发给姐姐。姐姐将图片发布到该案件受害人的微信群中,导致大范围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给予茅某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茅某姐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