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贪官辈出的顺治末年、康熙初年,吏治败坏,贪贿成风。康熙亲政后,便积极倡导、逐步推行清官政治,大力整顿吏治,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贪贿之风受到了遏制,官场政治渐获清明,转而呈现出清官辈出的局面。最终清官辈出所形成的良好的从政环境,非常有利于某一清官个体作用的发挥而在贪贿之风盛行的环境中,清官个体很难发挥作用,不只在从政实际中,即使在示范作用上也是很小的。这时的清官太扎眼、太具个性,其出现也太具偶然性,而其结局也大多比较不妙,所以几乎很少有人愿意去参照;更多的人即使主观上不去学得贪枉,也不会苦苦地操守清廉。
就现形和程度而言,贪官总比清官多。这可能因为,同树立相比,打击更多──古今中外如此。康熙一朝在历史上是一个特例──清官比贪官多,甚至只有典型的清官、没有典型的贪官。在封建制度下,这当然是和康熙个人的作为分不开的。但我们如果站在“家天下” 的“低度”去评价康熙的作为、特别是其在吏治方面的作为,那也是不公正、不客观的。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去分析康熙在吏治方面的作为,要看到其历史借鉴意义。
一、清官对清官的援引荐举
清官对清官的援引荐举应该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官官相护”。这和贪官奸臣的广植党羽有本质上的区别。康熙亦非常注意发动各级官吏特别是一些居官清正的官吏保举推荐清正贤良之士以备选用,比如康熙四十年十月,康熙便命居官清正的郭?、张鹏翮、彭鹏、李光地、徐潮等举荐道员以下、知县以上“实心惠民,居官清廉”的官吏。这是规模较大的一次。出巡时、官职空缺时,康熙也能积极征寻询清正贤良之士。这使得一大批清官脱颖而出。一个人诚心诚意地说另一个人好,有时是很难做到的,是需要一定觉悟的。
康熙二十三年,康熙出巡到五台山,以敢于严惩乱圈民间冢地之旗人著称的“铁面”直隶巡抚格尔古德迎驾。当康熙向其询问地方贤吏时,格尔古德向其推荐了直隶灵寿今属河北知县陆陇其、兖州今山东兖州县知府张鹏翮。此前的康熙十八年,左都御吏魏象枢曾在应诏举清廉官时上疏荐举过陆陇其,言其“洁己爱民,去官日回家为父守丧,惟图书数卷及其妻织机一具”;时陆任江南嘉定今属上海知县。服丧期满后康熙二十二年陆改任灵寿知县。嘉定乃富裕大县,而灵寿“土瘠民贫”,陆他是浙江平湖人出任灵寿知县是由富而贫,但这并没有影响陆的用心为官,仅一年后便因政绩突出被巡抚格尔古德看中。在灵寿七年后,陆升任四川道监察御史,“去离开灵寿官日,民遮道号泣,如去离开 嘉定时”。康熙三十三年,康熙欲用陆补江南学政缺时,侍臣告知陆已去世两年多了,康熙不胜惋惜,只好用与陆同具清廉名的邵嗣尧补之。
张鹏翮则由兖州知府擢升河东盐运使,到康熙三十七年已升任刑部尚书。在处理四川陕西总督吴赫等“侵蚀贫民籽粒银两”案中,张鹏翮公正详审、拟罪如律;报奏后,康熙很是满意,与诸大学士评说:“鹏翮往陕西,朕留意访察,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者。”后张鹏翮任河道总督,治河得法有功,康熙又对诸大学士赞赏说:“鹏翮自到河工,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居官如鹏翮,更有何议?”
内阁中书、河南仪封今兰考县人张伯行,守父丧在家时,大雨毁溃城北旧堤,他自行募民塞堵抢险。张鹏翮知道此事后,便上疏荐举张伯行,言其“堪理河务”。张伯行上任后果然不负期望,在督修黄河南岸大堤等治河工程中,颇有功绩,被任为山东济宁道今济宁市。其时正闹饥荒,张伯行负责汶上、阳谷二县赈灾;他一面“家运钱米,并制棉衣”,一面果敢地开仓放粮。布政使以其擅自动用“仓谷”上疏论劾。张伯行义正词严:“有旨治赈,不得为不能算专擅。上视民如伤,仓谷重乎?人命重乎?”为此,康熙特赐其“布泽安流”榜。康熙四十六年,康熙又不顾多人非议亲自举荐张伯行任福建巡抚。
在福建巡抚任上,张伯行举荐“清介公慎,杜绝苞苴”的陈?为台湾厦门道今福建厦门市。苞苴意指行贿或行贿的钱物。后来,陈?也升任福建巡抚,其时康熙对廷臣评说:“?生长海滨,非世家大族,无门生故旧,而天下皆称其清。非有实行,岂能如此?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兼任闽浙总督时,陈?奉命巡视海防,能自带行粮,其他一概屏绝,且请捐 “巡抚公费”充饷。
被康熙誉评为“洁己率属,实心任事。允宜拔擢,以风有位”的江宁今南京市巡抚汤斌,在查处其他知府、知县治赈不力案后,举荐“居心恬淡,莅事精锐”的吴江江苏 知县郭?,郭得授江南道御史。康熙对大学士阿兰泰等论及郭?时,表露了其对郭的欣赏并毅然重用,康熙说郭“居官甚善,百姓感颂至今。其人有胆量,可授湖广总督,令驰驿赴任”。康熙的知人敢任由此可见一斑。
死后被康熙誉为“谨慎清勤,始终一节。朕知之最真,知朕亦无过光地”的李光地,在任直隶巡抚时,举荐因病辞去员外郎归家的赵申乔,康熙察赵果然“敬慎”后,赵一下子被提任为浙江布政使。康熙四十一年,康熙巡视京城周边地区时又问李光地邻省督抚谁贤,李言说河南巡抚徐潮;后来康熙常将徐潮与李光地、张鹏翮、彭鹏、郭?一并称颂。
二、清官的诚心为政、敢于任事
为官仅有清廉正直是不够的,更要任事有为。清廉正直只能“洁己”,而“洁己”的作用是有限的──一则无害其他它,二则可为榜样,当然如果每个人都能“洁己”那最好;其实一个人只顾“洁己”是有些消极的。社会、国家、人民在封建社会当然要包括皇帝需要的是诚心为政、敢于任事──这正是为官的实际意义;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清官是需要一些策略的。
──有人认为“百无一用是正直”,这未免有点言重了,也有点偏激甚至是错误的。其实,正直是做人,而奸猾贪贿是做“鬼”。和奸猾一样,正直也是人的秉性,有天生的成分。正直的人很难学会同流合污,有时甚至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你学坏我非学好。这是正直的人的弱点,是其不成功的根源。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将大好的为官从政空间拱手让于奸猾之辈。正直的人要想入世为功,必须要学会“隐于朝”,学会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必要时甚至要放下坚持遵守,不惜“为害”一下。这样才能占据更大的为官从政空间──仅凭此一点也不能说“正直”或正直的人百无一用。在这方面,张居正是个代表人物;张居正对大宦官冯保的妥协是个典型事例。康熙朝应该算治世,“方”点无所谓,“正直”也有人撑腰。
康熙二十三年,汤斌继有“余秦桧”之称的余国柱任江宁巡抚。已升任左都御史后又升任户部尚书的余国柱,与大学士明珠更加朋比结党,权倾一时。余国柱以减免江南税赋皆得明珠之力为由向汤斌索贿“江南人宜有以报之”,被汤斌拒绝。其时向明珠行贿的外官很多,络绎不绝,惟独没有汤斌的下属。不仅汤斌,于成龙、郭?等也都敢于向康熙检举明珠、余国柱;特别是时任佥都御史的郭?,上疏详列明珠、余国柱诸罪予以弹劾,终致余国柱撤职逐回原籍、明珠罢大学士降职。
张伯行奏劾噶礼一事更能说明这些清官的精神和康熙的苦心。康熙五十年,江南乡试副考官赵晋与考官、知县王曰俞及方名,相互串通,行贿受贿,鬻卖“举人”,使“不通文字者” 榜上有名,应试者一时哗然。时任江苏巡抚的张伯行上疏言告此事,康熙命尚书张鹏翮亦是清官,他对此事的处理应另当别论主持调查处理。张鹏翮到扬州与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及张伯行会审,赵晋、王曰俞、方名及举人吴泌、程光奎招供行贿受贿之事,供状牵扯噶礼,此时外面亦盛传噶礼从中索银五十万。张伯行欲深入调查追究,噶礼怒止,并用刑证人。张伯行只好疏劾噶礼,请解其职严审。噶礼反过来罗织七项罪名讦奏张伯行。康熙下令一并解任调查。张鹏翮等查后上奏,赵晋等行贿受贿事属实,当以科场舞弊罪论处;噶礼是受诬陷,张伯行应撤职。康熙怪责张鹏翮等为噶礼掩饰,命尚书穆和伦等重新审查,其结论如前。无奈康熙再度干预,他说:“伯行居官清正,天下所知。噶礼才虽有余而喜生事,无清正名。此议是非颠倒,命九卿、詹事、科道再议。”第二天,康熙又召九卿等进一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伯行居官清廉,噶礼操守朕不能信。此互参一案,初遣官往审,为噶礼所制,致不能得其情;再遣官往审,与前无异。尔等能体朕保全清官之意,使正人无所疑惧,则海宇升平矣。” 九卿等议后认为,噶礼与张伯行同为封疆大吏,互相参劾有失臣礼被参可以、反参不行,岂有此理,应皆罢官。康熙并没有同意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做法,命张伯行留任,噶礼罢官。其实九卿所议是有问题的,如果为臣都守礼而不去参劾你算计别人便有可能被别人算计,那么官吏的过失或贪官污吏的行为靠谁来指责或检举揭发呢?如果为官不参别人、也不被别人参,那么助长的又是什么呢?面对权贵,只能靠皇帝一人主持正义吗?好在总有一些不怕丢官、不怕死的清官。
还是一例互参案。清官赵申乔任偏沅驻长沙,后为湖南巡抚时上疏劾奏提督俞益谟冒取兵粮。康熙下诏诘责俞益谟时,俞反劾赵“苛刻”,请一同解官受讯。康熙命尚书萧永藻 亦是有名清官调查处理;萧查明赵所奏属实。康熙命赵复官、俞撤职,不久又升赵为左都御史,且表明自己的用心:“申乔甚清廉,但有性气,人皆畏其直。朕察其无私,是以护惜之。”
重建太和殿时,工部命四川采伐楠木。时已有清廉名的王骘正由四川松威道一直没有查到其驻地调任直隶口北道驻地在宣化,今河北宣化县,便觐见上疏说,巨大的楠树必生长于深山中,采伐运送都非常困难,且要抽调五千民工进山,而四川全省人口估计是指可用的男子不过一万八千多,衣食住行皆成问题不说,农田耕作岂不全废了,税赋怎么上缴?康熙见其言之有理,便命改采伐塞外松木替代──“何必楠木”呢。
被康熙赞誉为“清官第一”的于成龙更是清官中的杰出。顺治朝的最后一年,已经四十五岁的于成龙被任命为广西罗城知县。由山西而广西,于不顾亲朋阻拦,抛妻别子,千里赴任。刚为清政府统辖的罗城县,城内只有居民六家,县衙只是三间茅草房,前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知县也只能寄居关帝庙中。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于知县治盗安民、劝农助学,只三年罗城便成为广西的榜样。七年后于被两广总督卢兴祖“举卓异”,调任四川合州今合川市知州;离开罗城时,百姓“追送数十里,哭而还”。合州亦是荒蛮偏远之地。于在合州两年,励民垦荒,政绩显著,于是在康熙八年又调任湖广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再“举卓异”后,于升任武昌知府今湖北武汉市;康熙十七年又升任福建按察使。为福建巡抚吴兴祚举荐“廉能第一”后,于调任直隶巡抚。最终于成龙以江南江西总督兼江苏、安徽巡抚死于任上;死后,属下收拾其遗物时,只有藤编衣箱中粗丝棉袍一件、床头盐豉酱数罐。
三、康熙对清官的勉励褒扬
清官更在乎名誉、肯定、官职。得到升任重用也是一种肯定;只有升任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施展更大的抱负。康熙朝正进入“治天下”、“守业”时期,正是需要人才、需要 “清官”的时候;所以,康熙非常重视也非常善于引导、培养、教育、理解、鼓励、支持、肯定、嘉奖、使用清官这方面前面已有一些论及,有时几乎是偏向。对清官在吏治及本职上的建议和意见,康熙也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多有采纳。清朝例制,新任督抚提镇上任前都要进京陛见请训陛辞。这是一个很好的与官吏交流沟通的机会,皇帝不仅可以借此给予新官以嘱托训导,也可以顺便听听新官的想法、打算和意见、建议。
是惩处一个贪官的警示、教育意义大,还是树立一个清官的榜样力量大,这要看是对什么样的人──对于有清官“倾向”的人来讲,后者的作用大;对于有贪官“倾向”的人来讲,前者的作用大。康熙着意抓的是后者。这样可以使清官更“清”、使贪官或“准贪官”学“清” ──更多的贪官是学“贪”的这也会形成循环──恶性的。清官越多,贪官越少;这种情况下,惩处贪官是末,彰显清官是本。
贪官得到的惩处与其实际腐败程度相比大多偏轻。可能贪官一旦现形被逮便处于“弱势”,这样便容易引发人们的同情,所以处理起来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掌握审判权的人已有贪官“倾向”,情况会更好些──会更有利于贪官。严惩的情况也有,但那是非法律、非理智的,是“拟罪”不“如律”的。当然,我们对于清官的宣扬往往也容易锦上添花、言过其实。
汤斌补任江宁巡抚行前,康熙对他说:“居官以正风俗为先。江苏习尚华侈,其加意化导,非旦夕事,必从容渐摩逐渐达到,使之改心易虑。”并赐予其鞍马、衣料、银钱,又赐御书三轴并说“今当远离,展此如对朕也”。此足可见康熙的良苦用心。康熙南巡到苏州见汤斌后又对他说:“向闻吴阊江浙一带繁盛,今观其风土,尚虚华,安佚乐,逐末者多,力田者寡。尔当使之去奢返朴,事事务本,庶几可挽颓风。”又赐御书及蟒服。
赵申乔擢升浙江布政使进京陛辞时,康熙嘱喻:“浙江财赋地,自张鹏翮后,钱粮多蒙混,当秉公察核,不亏帑国家金库,不累民。布政使为一省表率,尔清廉,属吏自皆守法。” 赵申乔当即表态如不勤勉做官,请从重治罪。由于赵申乔能躬亲治事、应取不取、实践诺言,一年后即升为巡抚;所积攒的布政使津贴费用悉数留于继任者。
曾以“卓异”由河南确山知县调入京城任吏部主事的吴?,深受康熙信任,多次主持会试;在升任刑部尚书后主持康熙三十九年的会试时,康熙以手书“风度端凝”榜嘉许他。不仅如此,康熙还临摹米芾的书法相赠,并书对他的评价于后:“吴?宽厚和平,持己清廉。先任封疆,军民受其实惠。朝中之事,面折指出缺点错误廷诤,能得其正。朕甚重其能得大臣之体。”估计吴?亦是喜爱书法之人,而康熙恰能笼络到如此细微之处。
康熙二十二年,广西巡抚郝浴死于任上,“士民泣送者数千里不绝”估计有些夸张;此前他由左副都御史赴广西巡抚任与康熙陛辞时,康熙对他说:“为外官者以爱养百姓、惩贪奖廉为最重要,务使德胜于才,始可称贵。”社会相对和平稳定的时期,为官的德比才重要;德高足以服人,但从政技术上并不一定高超。
康熙二十一年,格尔古德由内阁学士调任直隶巡抚;行前康熙嘱咐他说:“金世德、于成龙为巡抚有声,尔承其后,得名甚难。若急于求名,或致偾事把事情搞坏,尔其懔诸你可要严肃对待啊!”格尔古德果然做得不错;康熙曾经批评漕运总督硕干“居官无状”,硕干辩解说“臣为众所忌,故未能致声誉”,康熙训斥他说:“格尔古德为巡抚,没死后人犹思慕称颂。居官苟如果善,岂有不致声誉者?”
康熙二十六年,王骘被授江西巡抚,陛辞时康熙告诫他说:“大吏以操守为要,守法用法则小廉个人清廉,百姓蒙福。”王骘说,臣在四川时,从不向百姓索取一粒米、一束草,日常费用全部取自家里清朝定例。康熙又对他说,身为大臣,日常费用必然要全部取自家里,但这势必不能满足全部需要;但操守廉洁,念念不忘爱民,这才是一个良吏,此外还必须要安心静气;对于贪污的下属,首先要训诫,不悔改的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王骘的表白──也是表态:我将一如既往──赢得了康熙的理解、鼓励、支持甚至资助,临走康熙赐予其一些银钱。一年后,王骘又被提升为闽浙总督。
陈?调任福建巡抚陛辞时,康熙问他福建有没有额外加税赋的,他回答说台湾三县没有。康熙说,加税赋火耗这类事要全部禁绝,州县办公就要出现困难,这样恐怕容易生出其他事端;随后又说“清官诚善,惟以清而不刻为尚”。康熙所言极是,为官是要有业绩的,但要能从实际出发、要有长远考虑。“清”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但“太清”则“刻”,不但于事无益,甚至会“添乱”,会平添些障碍。
在对施世纶的使用上,康熙再一次表明了自己对“清正”的深刻而客观的认识。湖南按察使出缺时,九卿推举在民间有“青天”之称的施世纶,大学士伊桑阿提出疑义,康熙亦有同感,对他说:“朕深知世纶廉,但遇事偏执,民与诸生讼,彼必袒民;诸生与缙绅讼,彼必袒诸生。处事惟求得中,岂偏执?如世纶者,委以钱谷之事,则相宜耳。”于是改授其为湖南布政使,三年后又任安徽布政使。能够正确评价清官也是恰当地任用清官的前提。
对清官们的一些不适宜的建议,康熙也能够认真指正。如赵申乔建议农忙时应“遵例” 停办诉讼案件。康熙说,这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无益。农民不只种地,经商的发生案件要影响生意,从工的发生案件要影响作业。地方官总是不认真查案,若调查准确则结案也快、诉讼也少。若四至七月停止审案,平时有案子也不好好调查、不掌握实据,到审理时凭据什么?这期间若有奸民欺诈百姓、为害乡里,那冤向谁诉?八月以后,正当收获,亦非闲时;而且福建、广东四时皆农时,岂能终年停止审案?读书当明理,事情有益于民,我即同意实行,否则断不可行。康熙的一席话说得很明白、很对,赵也一定能听明白。──其实,“遵例” 是为官的本分,不“遵例”破例是皇帝的权力。
又如,康熙四十年三月,张鹏翮建议将治河方略编辑成书。康熙说,治河的书我没有没看过的,大多坐着谈容易,实行起来困难。河水没有定性,岂能用某种办法一概而治、一蹴而就。即使编成书,不仅后人难以仿照实行,扪心自问,你自己又能相信多少。康熙所言有些偏颇,但也不无道理,而张鹏翮的建议也非全无道理。此前一年张已任河道总督。河患是康熙朝亟待解决的大问题之一,而治河也是康熙的主要功绩之一,许多治河方案都出自康熙之手,张鹏翮正是这些方案的得力实行者,治河有功。既然方案可行、治而有功,编本书也没什么不可的。
对清官去世后的追加谥号,也是康熙笼络清官的方式之一,如张伯行的“清恪”、李光地的“文贞”、赵申乔的“恭毅”、吴?的“文端”、格尔古德的“文清”、于成龙和陈?的“清端”、徐潮的“文敬”等。这种做法已经没有什么现实意义了。但如果有必要对一个人生前的所作所为做出评价肯定的话,现实自有现实的方式办法,比如我们的题词、舆论宣传官方操纵等,如“向雷锋同志学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等。用心亡者不论好坏主要看其是否有价值、是否值得,除了表明当权者的一个态度外,其意义并不在于亡者,而在于活着的今人及来者。
另外,康熙还注意提携重用清官的子孙,如汤斌的孙子汤之旭,康熙四十五年进士,官至左通政;张伯行的儿子张师载,以父荫补为户部员外郎;郝浴的儿子郝林,康熙二十一年进士,亦以廉正着称,官至礼部侍郎;于成龙的孙子于准,受祖父荫得授山东临清知州今临清市,因其清正有操守也被“举卓异”而任刑部员外郎,后又任浙江按察使、四川布政使、贵州巡抚等职;徐潮的儿子徐杞,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官居甘肃布政使、陕西巡抚。
康熙朝的清官还不止本文所述大多为汉族官吏,这和康熙的利用汉族知识分子政策有关,也和此时汉族知识分子大多已放弃敌对态度有关。在康熙朝,清官辈出已经与吏治清明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能在康熙朝为官是幸运的──一个“清官”如能生在康熙朝确是幸运的。康熙朝清官的辈出与康熙的用心保全是分不开的。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人不买清官的帐,仍然有许多人敢于不以康熙为表率;康熙朝的几乎所有的公认的清官都不同程度地被参劾过不顾为臣之礼!其中肯定不乏诬陷捏造、夸大不实之词,而尤以汤斌、陆陇其、张伯行、郭?获参为多,在诸清官中也尤以他们四位最清直。这说明一个浅显的道理:你越正直清廉,反对你的人甚至树敌就越多。所以,《清史稿》据说“清官”一词最先见着正史就是在此稿中的编撰者也感慨:“得君如圣祖康熙,犹不克能善全,直道难行,不其然哉!”
康熙朝的吏治清明主要在康熙二十至四十年也是相对短命的;而一些“清官”的作为也是不能始终如一的。这值得思考 (张新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