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同学小司高考落选,高中毕业后成了个体户。他身体不好,干不成重体力活,就在县城周围开办了一家废品回收站。他每天起早贪黑,辛苦打理小摊子,为生活忙碌着。
小司一直和我很谈得来,我们平时联系比较多。
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老同学,如果你不忙的话去趟县公安局的治安大队,替我领取‘回收重要物品登记本’。”
给同学朋友帮忙义不容辞,我当时没有多想就答应了,更何况这是举手之劳,是个简单的事情。
放下电话我就到了公安局,向办事民警说明了来意。
他们说为啥小司本人不来呢?
我说他可能忙,我正好在县城,刚好方便。
他们又问,小司和你啥关系。我说我俩是中学同学。
他们把“回收重要物品登记本”交给我,我出门就走了。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到小司可能经常用这个,我没有耽误,领到登记本立即就直接给小司送去。
我原以为小司身体最近不好,不方便到城里,到他那里一看,他状态挺正常的。
我就有点纳闷了,既然是公安部门的要求,按要求去拿回来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让我替他领呢?
小司看出了我的困惑,说你不知道啊,回收废品的活儿又累又脏,在诸多职业中是最被人看不起的,有些警察隔三差五就来给你找麻烦,好像回收废品的人就是小偷一样。我不搞违法的事情,不收购来路不明的东西,但是辖区派出所还是不时来检查,治安大队也来。前几天要去了几百元“管理费”,嫌少,他们还会来的。
小司说民不能和官斗,斗下去民没有好处,他的生意也没有办法做下去了。由于无计可施,他无奈之下想出一个办法——让治安大队的警察知道他有一个检察院的同学。于是就有了公安局通知他领取登记本的时候,他让我去替他代领的事情。
我一下子明白了,原来他是借我的势啊!我突然觉得五味杂陈。
但后来小司告诉我,果然很少有警察去他那里转悠了。 (检察日报 杜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