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北角渣华道303 号,有一座临海而建的25 层银灰色大楼,如果不是挂着醒目的“廉政公署”的牌子,从外面看无异于普通的写字楼。可惜由于机密甚多,廉署很少对外开放,这就愈发吸引市民的兴趣。我在香港学习时,也一直很想走进神秘的廉政公署看个究竟。所以,终于等到一次拜访的机会时,兴奋得恨不得让左邻右舍都来分享好消息。早上临出门前,宿舍的门卫老大爷笑呵呵地对我说:“小心廉署请你喝咖啡哦!”
有名的廉署咖啡
其实,廉署搬进这座新大楼还不到两年时间。在此之前,威名远镇香江的廉署,一直都在中环的美利道停车场大厦办公。我曾路过那栋大楼,差不多有十多层高,但却有一多半是停车场,嘈杂闷热,办公条件确实不佳。进门时和廉署的工作人员聊起新办公大楼,他们都笑称和以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如果不是成立三十多年来交出了一份市民满意的成绩单,哪能这么容易就享受到这么好的办公条件?
廉署的大楼注重环保设计,特色是采用高透明度的玻璃幕外墙,不少楼层都是靠自然采光,象征廉署的工作接受监督,对市民负责。但与一般政府部门的开放亲民不同,传说中的廉署果然是戒备森严,进出每一道门都必须由陪同的工作人员刷卡,就好像走进了一部港产大片。在会议室里一坐下来,廉署的工作人员亲切地问我们想喝点什么,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咖啡”,大家都会心地一笑。
原来,凡是被请进廉署问话的人,工作人员都会出于礼貌问一声:“想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只是廉署的反贪力度实在太强大,只要被请进问询室喝咖啡的人,几乎都难以逃脱罪名。天长日久,“廉署请喝咖啡”成了被调查的代名词,也就意味着:你有麻烦了!这可是广大咖啡爱好者没想到的。廉署的咖啡虽是免费提供的,但不少迷信的香港人,即使去廉署办事,出于某种忌讳,也会拒绝饮用咖啡,出门后一定会向同事解释:“我是去办事,没喝咖啡。”
据廉署的工作人员介绍,前不久向市民开放时,廉署最受欢迎的人就是那位冲咖啡的大姐,还连续两天上了各大报纸的头条。想象一下,在人潮涌动的廉署大楼咖啡厅,不少人手捧一杯速溶咖啡,争着与冲咖啡的大姐合影,就知道“廉署咖啡”深入人心的程度了。其实,与其说廉署的咖啡有名,不如说廉署反腐工作卓有成效,既对腐败分子有威慑力,又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香港的黑暗年代
廉署的展览大厅里,有一段名为“黑暗年代”的展板,最让我们印象深刻。如果说贪污曾是香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已经习惯于今日香港廉洁美誉的人,听起来似乎有点难以置信。但这却是真实的历史,因为香港并非天生宝地。40 年前,这块土地上的罪恶和财富一样,聚集速度之快令人侧目。一方面,是经济起飞,人口快速增加,制造业蓬勃发展,财富迅速聚集;另一方面,监管措施的落后和拜金心态的扭曲使贪污歪风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这就是香港的“黑暗年代”:虽然早在1897 年,香港已有法例明文禁止贪污贿赂。港英政府于1948 年仿效英国法律,制定了《防止贪污条例》;1950 年代,香港警队还成立了检举贪污组。尽管如此,贪污问题仍然日益猖獗。特别是20 世纪中叶以来,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 批文、办照、拿证、领牌等社会服务需求随之增多, 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贪污受贿现象相当普遍, 而且日趋严重。社会各阶层贪污成风, 警务人员的贪污问题尤为严重,普通市民深受其害。
贪污问题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也同样严重, 如救护人员要先索取“茶钱”, 才肯将病人送往医院;病人如果不“打赏”护理员和杂工,连开水和便盆都得不到;食肆要取得经营牌照,必须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建筑公司要“识做”,向验楼人员行贿才能拿到入伙纸;甚至连消防人员救火,也要先收取“开喉费”。商人则把贿赂视为促成生意的一种手段与方式, 以至有“不送礼、不行贿”, 则“一事无成”的说法。大众市民当时对这些“潜规则”,一方面无能为力,另一方面也是见怪不怪。当时流行这样一个比喻:“贪污就像一辆巴士, 你可以上车跟大伙儿同流合污, 否则只能够站在路旁默不作声, 若有人试图挡在巴士前面, 只会被巴士撞倒。”
受贿、分赃等枉法行为逐渐变得制度化, 即使正直和诚实的人一旦获得了某种公共权力, 也会很快堕入腐败的行列。社会活动家杜叶锡恩回忆说:“当时, 每一个小市民都在受苦。从置区内每一位店东, 街市每一位小贩都要付黑钱, 简直要把他们勒榨至死才肯罢休。”对于这些腐败行径, 香港市民尤其是年长一辈和劳工阶层, 均感无能为力, 惟有忍气吞声。
“反贪污、捉葛柏”
到了1960 年代,随着腐败情况的日益恶化和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社会不满情绪日益增长, 香港社会逐步形成了声讨贪污恶行和批评政府打击贪污不力的浪潮。在此情形下, 1971年5月, 港英当局发布《防止贿赂条例》, 条例规定的罪行有8项,凡公务员及其家属所有之财产与合法职务收入不相符, 又不能对其来源合理解释, 则认定其该部分财产为非法收入, 予以没收。当事人不仅要受法律制裁, 还不得再出任公务员, 但反贪侦办一直归警务处管辖, 而警界恰恰是贪污、受贿的“大本营”。各警所在辖区内收取“保护费”, 允许妓院、赌场公开经营, 保护费按警衔高低分配, 总金额高达10 亿港元, 利润之丰厚, 连汇丰银行都自愧弗如。前不久热映的一部电影《金钱帝国》,就是当时警界腐败的生动再现。
1973 年,香港总警司葛柏(Peter Godber)被发现拥有逾四百三十多万港元财富, 是其22年警察工资总和的6倍。律政司怀疑这是从贪污中得来的,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然而, 在此期间葛柏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葛柏潜逃令积聚已久的民怨立即爆发。学生们走上街头示威宣泄不满, 抗议政府未能恰当处理贪污问题。集会获得众多民众的响应,他们手持写着“反贪污、捉葛柏”的横额在街上游行, 要求政府缉拿潜逃的葛柏归案。
在巨大压力之下,时任港督的麦理浩下达手令,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的原因以及检讨当时的反贪工作。百里渠在随后的报告里,详细分析了反贪机构存在于警察机构内部的弊端,并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机构,“以挽回公众信心,否则政府永远是被民众质疑与声讨的对象”。
一场静默的革命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依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廉政专员由总督委派,并且仅对总督负责,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根据“调查、预防和教育”三个任务,廉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及社区关系处三大部门。廉署不属公务员系统,但所有职员及主管的薪酬全部对外公开。廉署成立后经办的第一个案子,就是葛柏案,因为两名曾贿赂葛柏及目击其贪污过程的前警司愿意做污点证人,廉政公署终于将葛柏引渡回香港受审入狱。这是香港司法史上,第一次因为贪污罪将一名高官送进监狱。廉政公署的第一场胜仗,改变了人们对它“敢打苍蝇,不敢打老虎”的预判,市民也看到了廉署的决心。
从此,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 静默的革命”(quiet revolution)。市民大众对贪污的态度, 也由无奈接受转变为公开唾弃, 进而积极举报;社会风气也得到扭转,人人都意识到行贿贪污是一件丑恶的事,只有孕育廉洁社会(clean Society),才会有全体市民的幸福可言。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 廉政公署已成为香港最好的名片之一,而“廉署咖啡”也早已声名远播,深入人心。(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