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乡长让我拿着报告,去县水利局领取上面下拨的水利工程维修扶持资金。我到水利局找到水利工程资金管理股的吴股长,说明了来意。吴股长说:“可以拨款30万元给你们乡,但你们得给我10%的好处费,有问题没有?”
我对这种行径非常反感,还没等我回答,吴股长接着说:“这笔钱并非一定要给你们乡,我可以给你们乡,也可以给别的乡。你们看着办吧。”
我不知吴股长是不是真有那么大的权力,但还真怕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分文不得,这责任我可负不起!可将资金的10%即3万元让他截留,我又做不了主,沉思了片刻,便对吴股长说:“这得先请示一下乡长。”
我找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拨通了乡长的手机,把这事作了汇报。乡长回话说:“这样的事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你就答应吧。不然,咱们一分钱也得不到,乡里的几个水库还等着加固呢!”我说:“他这是明目张胆的索贿,咱去县纪委告他吧!”
乡长说:“这样的事岂是那么容易告的?何况,来年咱们还得求人家哩!再说,把给咱乡的水利维修资金告掉了,你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吗?”
我当然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只好说:“行,那我就照您的指示办了!”(蒋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