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育表示,从以往的经验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的角度来看,目前现有的所有法律都没有临时宪法第四十四条具备应对严重政治危机的效力。
临时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维稳委员会主席拥有下令制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行为的权力。泰国有媒体指出,临时宪法第四十四条赋予了维稳委员会主席统领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的“绝对权力”。
泰国政府多名高官及立法议会主席均表示支持巴育的做法。泰国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巴维表示,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用临时宪法第四十四条取代戒严令是最好的选择。(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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