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3日,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召集宝鸡、渭南、榆林、安康4个市的相关部门和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省直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易发多发的问题,结合陕西实际,深入研讨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大家在座谈会上探讨了当前存在问题的类型、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建议,交流了经验与做法。
与会人员在讨论中反映:目前,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经常发生的问题,一是“明招暗定”,即招投标走过场,表面上应走的形式和程序都按照规定的走了,实际上私下已经将施工队提前定好了;二是“入围关卡”,即利用有关“限入围7个名额”的规定,将提前串通好的施工队拉进来,把资质、业绩良好的,有竞争力的施工队排除在外,或者由业主单位领导点名推荐才能入围;三是市、县两级评标专家由于地方条件所限,人数相对较少,且相互熟悉,人际关系错综复杂,施工队容易与专家拉上关系;四是基层反映市、县工程投资额一般较小,有的地方不具备招投标条件,如都要远赴省城搞招投标,成本较大,能否按照简易工程模式实行简化程序。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家初步分析认为:一是现行招投标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存在着主管部门行政干预、领导干部插手、发包方与承包方相互串通作弊等产生腐败的机会和漏洞,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二是由于职能划分、条块管理等原因,招投标有形市场的建设处于各自按部门、行业、专业管理的分散状态,有的运转不够规范。大家认为建立统一的市场既有利于实施统一监管,也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和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有序运行。三是因多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仍未脱钩,存在着隶属关系,不符合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四是各行业自建各自的专家库,缺乏统一的综合性大专家库。由于分散的行业专家库基数有限,增大了人为因素的几率。五是发生招投标纠纷及投诉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缺乏一个招投标投诉应诉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和原因,会上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推行无标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二是建立统一的有形市场和专家库,实行“管办分离”,以便规范管理、有效监管;三是取消“入围限额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增强竞争机制;四是取消或限制业主代表评标资格;五是建立、完善招投标投诉应诉机制。
省纪委领导在会议总结时提出要求:招投标源头治腐,要依法进行,努力创新,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理清思路,对改革制度的设计要考虑具体周密,进行试点。
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在会后继续就建设工程招投标源头治腐问题进行调研,会同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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