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政系统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厅党组书记张建功同志主持会议,纪检组长冯根年同志,在会上首先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建国同志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省纪委书记董雷同志的工作报告,传达了李学举部长、刘光和组长在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民政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陕西省民政厅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民政厅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调整了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张建功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要把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今年全省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教育。主要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抓好党章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学习一定要对照自己,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学出成效。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二是抓好《实施纲要》实施办法和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厅机关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表率。各级民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办法和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努力形成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的三个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对救灾、优抚、低保专项资金和福利公益金等重点资金的使用分配,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都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要把全省民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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