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治理商业贿赂高压态势不放松,多措并举,步步为营,切实巩固治贿成果。 一是将治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将治贿工作纳入全年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范畴,进行细化责任、量化考核。二是将治贿工作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相结合,切实抓好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遏止商业贿赂。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要求涉及商业贿赂重点领域的城建、国土、卫生、财政等15个部门针对各自行业内涉及商业贿赂的问题及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问题,并就查找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县纪委、监察局将行业自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进行认真梳理、协调指导,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购销、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五是整合力量。一方面,加大对各单位开展排查线索和查处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检察、监察、司法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健全和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整体合力。六是突出责任追究。根据开展治赂专项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保证开展治贿专项工作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五个到位”。七是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对目前在信访举报、监管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筛选,突出重点线索,集中力量进行严肃查处。八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以电视、广播为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商业贿赂的危害以及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政策;在商业贿赂高发的卫生系统开展“远离商业贿赂,做人民尊敬的白衣天使”的千人宣誓活动,大力营造治贿的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我县已成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起,追缴违纪资金14万余元,党政纪处理2人,警示训诫3人,移交司法机关1人,司法机关立案查办1人,有效地震慑了商业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