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城建局建立防治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 蒲城县城建局针对易发生商业贿赂现象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探索建立了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保廉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范围、工程招标办法、招标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等重要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制定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试行办法,严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标,工程中的大宗物资采购严格采取招标办法确定供应单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由法制股和监督室对各类执法事项经过严格的审批,规范操作,对各类资质的审批,加强审查,避免 “暗箱操作”。三是建立廉政合同制度。对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工程建设指挥部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定承包合同时,必须签定《廉政合同》,同时也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作出廉政承诺。四是实行不良企业清退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有行贿行为,对工程施工不负责任或存在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退,不得在建设系统范围内再承包工程。同时,利用行业监管职能,建立黑名单制度,把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