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我省连续6年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年”、“创新年”、“执行落实年”、“深化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工作,先后推行了以17项制度为代表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制度创新。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村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弥补现行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体制缺陷,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目前,全省已有99.8%的行政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2013年,全省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席两委会139191次,提出建议75135个,被采纳建议52830个,化解矛盾51098个,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2875起,纠正不合理村级事务15638件。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全省近5万名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分别向市、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充分发挥了纪委全委会集体监督的职能作用,强化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2013年近1.2万人次参加考试,50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2013年共对327名责任制落实不力或廉洁自律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围绕防范重点领域腐败进行制度创新。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完成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922项,节约资金2.1亿多元。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向3923个重大建设项目派出了监督检查组,发现纠正问题867个。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构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搭建起廉政风险预警、有效防治腐败的制度平台;全省共12个市(区)、115家省直单位、107所高校、29家省属国有企业全部实行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全覆盖。
——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推行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省96%的乡镇(街办)建立了“廉政灶”,并向省直部门和市县延伸。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同志在我省调研时,对我省推行“廉政灶”制度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大大降低了药品流通成本和药品价格,群众的药费负担明显减轻。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省1.8万名领导干部被群众点名,受理解决问题1.45万件。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听证、调解和评判,提高信访问题处置效率,基层信访办结率提高到86.5%,重复访、越级访明显减少。推行基层便民服务制度,全省共建立市(区)、县(区)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中心)11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45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21830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围绕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推进制度创新。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全省建立办案协作区445个,不仅使原来乡镇纪委有案无人查、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有效提升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乡镇纪委的威信和影响力,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推行办案工作考核考评办法,夯实了办案责任,对案件查处、办案质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实行量化综合考评,调动了各级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3年1-11月,全省初核、立案、处分等主要办案指标,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40%以上,高出全国省(区、市)平均增幅一倍以上。
据悉,为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创新,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发挥制度在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方面的重要作用,我省近日还制定出台了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意见等三项制度,被列入陕西省反腐倡廉“制度群”。(陕西日报 记者薛向群 冯晓荣 通讯员杨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