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采取转变办案理念、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人才储备、落实办理机制等四项措施,强化案件查办力度。上半年,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218件,初核违纪案件142件,立案38起,结案38起,警示训诫党员干部39人,党政纪处分25人。
转变办案理念,实现以办促防。以涉农案件查办为重点,对镇村及县属涉农单位开展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整治,对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等案件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归口清查,及时发现问题,早核早办,抓早抓小,防止腐败升级,损失和影响扩大。
整合办案力量,提升案件查处力。按照纪检监察干部“三转”的要求,将人员、经费、物资、设备向办案一线倾斜,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直接参与办案人员占到了编制总数60%以上,实现全委工作中心向查办案件倾斜。
加强人才储备,提升办案执行力。遴选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录入县纪委案件查办人才库,对人才库录用的人员进行办案培训,同时采取以老代新、以案代讲、选派学习、一线锻炼等方式,培养办案骨干,提升骨干人员办案查处力。
落实办理机制,提升办案主动性。 制订出台了《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监督执纪、宣传教育、信息调研、自身建设6大方面16项内容,加大案件查办在纪检监察内外考核评价体系中分值比例,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主动性,在全县形成良好案件查办氛围。(富平县纪委 杨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