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渭区纪委聚焦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查办案件过程中,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严明纪律,积极预防,强化监督,确保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
明确责任抓预防。我们在日常办案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积极预防,明确案件承办人既是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办案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对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前谈话教育,重申办案纪律,明确查办案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强调办案的方式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将办案安全由案中预防延伸到案前预防。
严格办案抓纪律。制定了《临渭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纪律规定》,明确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对被调查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要求办案人员要随时了解调查对象的身体状况,谈话过程中时刻注意对象的身体、情绪的变化,对身体欠佳的及时送医院检查,谈话结束后,联系本人所在单位接回,或直接送回家交给其家人,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注重细节抓监督。日常工作中,案管室不仅通过集中管理办案文书对办案程序进行监督,同时还深入办案组对办案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办案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办案设施是否齐全、办案安全措施是否落实;谈话、调查取证等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侵犯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等进行详细地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制止和纠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5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5人,区纪委监察局自办初核 38件,立案22件,涉及科级干部13人,查办案件工作进展顺利。(临渭区纪委 王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