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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政府紧急通知:制止焚烧秸秆 推进综合利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09 07:13
6月5日,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立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长是辖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

任人,要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要把秸秆禁烧纳入各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环保、农业、农机、公安、交通、监察、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责任,实行部门包乡镇、包重点区域,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监管责任制。从即日起,各县(市、区)要由县级领导带队,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农机、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增加检查频次,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联合执法,严防死守,切实做好西潼高速公路、西禹高速、108国道、渭河两岸、渭清路、风景名胜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环境敏感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控制麦茬高度,及时清运秸秆,严查第一把火,严查大面积焚烧秸秆事件,严查行政不作为的部门、乡镇,一旦发现焚烧行为,立即制止,严查重处。各县(市、区)要发布通告,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增强守法意识和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通知强调,秸秆是重要的有机资源,弃之为废,焚之为害,用之为宝,利之为民。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广青贮、微贮、氨化等秸秆利用技术。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产生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或带穗青贮作物,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纳入生态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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