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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22 08:04
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工作在公务员管理中的激励作用,现就做好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依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号)和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渭人发〔2008〕90号),开展全市公务员和参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市、县、乡政府机关已登记和已填写过度人员登记表的公务员,经省人事厅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登记和已填写过度人员登记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要求
  
1、坚持加强领导,确保考核质量。领导重视是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务员考核工作,要把公务员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政策,严格考核程序,坚决避免考核的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切实把对公务员的考核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考核结合起来,通过考核管理公务员,通过考核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通过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2、坚持依法考核,确保公平公正。在考核工作中,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渭南市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建立考核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确定考核等次时,不能回避矛盾,不能简单以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要按照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办法规定的平时考核得分情况、年终考核得分情况和各考核等次的条件确定考核等次,不得随意简化考核程序,不得突破优秀等次比例。凡需调整优秀等次比例的,要及时填写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3、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兑现到位。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做好考核工作,兑现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就会促进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各级各部门必须要依法及时兑现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规定及时给予嘉奖(奖励800元),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审批后颁发证章、证书,记三等功一次,并按照规定兑现奖金(奖励1500元)。
  4、坚持做好总结,确保考核备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做好考核总结工作和考核备案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考核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按时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备案登记表。市级各部门要按时报送考核工作总结、考核人员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手册、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得分情况汇总表、优秀等次证书和备案登记表。所有材料务必于2010年4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奖惩管理和公务员考核办公室,上报材料除考核手册、优秀等次证书外,其它上报材料须用A4纸规范下载后填写。凡未按时报送考核材料的单位,在明年考核中减少优秀等次名额。(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目录下其它项查找)。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1、渭南市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2、渭南市市级机关增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批表;
    3、渭南市公务员分类量化考核民主测评表;
    4、渭南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5、渭南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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